在新西兰
因把自己的工具带回家,一名维修工人被公司解雇,雇佣关系局(Employment Relations Authority)则奖励他15,500纽币。
Nelson Eason称,他在奥克兰的Fabri-Cell公司工作了11年,去年年中,在公司管理层变动后不久,他决定辞职。7月28日,他向主管表达了离职意向,随后感觉当天下午无法继续工作,于是提早下班。他将部分工具打包带回家,这是他多年来的做法,一名同事也帮他把工具箱搬到车上。
当天稍晚时候,Eason给主管发去内容为书面辞职信的电子邮件,还通知一名同事,第二天他不会去上班。但该同事没有将这一消息转告Fabri-Cell公司管理层。
接下来的周一(8月1日),Eason照常上班,但当天下午,主管找他开会,告诉他,他被解雇了。
Eason表示,解雇决定令他震惊,也不清楚为何在辞职后还被解雇。
解雇信称,解雇原因是,Eason在提交书面辞职信前,就跟同事提及辞职;7月28、29日两天没来上班,既未通知公司他的所在,也未递交请假单;把工具带回家。
Eason称,当他试图对解雇信的结论加以辩解时,他的主管只让他立刻离开公司。在他看来,解雇信中“把工具带回家”的说法等于是指控他有偷窃行为,这令他非常痛苦。
雇佣关系局在其决定中表示,解雇的所有理由都缺乏法律依据。Fabri-Cell公司有Eason的联系方式,本可与他联系确认他的所在,或是询问他的同事。Fabri-Cell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Eason的工具拥有所有权(工具是Eason自己买的),也未能确定它声称被Eason带回家的是哪些工具。雇佣关系局认为,解雇决定不当,因为Fabri-Cell公司既没有经过任何纪律性程序,也没有提前通知或提供立即解雇的补偿。
15,500纽币构成为Eason遭受的精神损失、损失的工资、休假工资、报酬和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