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不久前,新西兰一名杀人犯要求捐献精子,成为一名父亲,但这一要求被否。该事件在新西兰引发讨论:是否应该剥夺囚犯成为父亲的权利?
新西兰男子Karl Teangiotau Nuku是一名十恶不赦的囚犯,他用一把锤子活活打死一名受害人。上个月,他向国会发起一项请愿,允许男性囚犯通过人工授精生育孩子。
对此,惩戒部部长Louise Upston称,绝大部分新西兰人都不会同意严重犯罪囚犯拥有成为父母的权利。
但问题是,对于男囚来说,这似乎不是大问题,但对于女囚,则应该另当别论。女人的生殖期较男人短很多,如果一个女囚在监狱中度过了自己的生育时光,待出狱时已经错过了生育年龄,这样做对她们是否公平?她们也有权利拥有自己的孩子。
民间组织霍华德刑法改革联盟(Howard League for Penal Reform)首席执行官Mike Williams称,就事论事,应该允许男性囚犯通过捐赠精子成为父亲。
Williams是前工党主席,从女性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有趣的想法。他赞成男性囚犯可以在有限的条件下生育孩子,但这需要由假释委员会逐案确定。
Nuku不是普通的罪犯。2010年,他在惠灵顿用一把锤子杀害了38岁的Dean Browne。目前,他正在狱中服刑,18年内不得假释。
Nuku的请愿引发狱政系统、社会学者以及政界的大范围讨论。绿党甚至建议赋予囚犯更多权利,建议允许女友探视,让囚犯直接通过性行为让伴侣怀孕,而不仅仅是Nuku所要求的“通过人工授精”。
惩戒部发言人David Clendon则表示,挪威和芬兰在服刑人员改造方面有着成功的经验,大幅降低了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的几率。他们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允许囚犯与伴侣在监狱中发生性关系。
针对Nuku的请愿,惩戒部长Upston称,她担心的不是Nuku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而是死者Browne家人的感受。目前她并不考虑要赋予囚犯这样的权利。
新西兰的狱政系统允许女囚生下孩子后在狱中抚养。前惩戒部长Judith Collins就于2011年在监狱中开设了两个母婴囚室。此外,新西兰还修改法律,允许在服刑期间分娩的女囚继续在狱中抚养孩子两年,之前为9个月。
此举被赞人性化,但也引发了新的忧虑,有人担心一些女囚犯在利用这一漏洞,在被起诉(未被收押)阶段蓄意怀孕,逃避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