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Marlborough两名男子由于放狗虐杀一头野猪,被控虐待动物。但法官周二驳回了这一诉讼,理由是虽然此举给动物造成了“不必要的痛苦和压力”,但二人的狩猎行为并未违法。
这两名男子分别为Tyson Wairau Robson Thwaites和Fletcher Paul Johnson,事情起因是2014年8月被传上Facebook上的一段视频。这段视频显示,3只猎犬撕咬一头野生幼小野猪的面部和身体,在持续了大约2分钟后野猪才被猎杀。事发后,SPCA向法庭起诉了两名狩猎者。
法官Barbara Morris周二裁决认为,这两名男子的行为发生在2014年,而虐待动物法在2015年5月才做出修订,因此从技术上判断他们并没有违法。如果他们的行为发生在一年后,那么就可以判定为非法。
SPCA首席执行官Andrea Midgen表示,对这一判决不满,“我们正在寻求下一步解决办法。”
事发时,23岁的Thwaites和24岁的Johnson在Marlborough狩猎,他们训练猎犬制服野猪,猎犬会找到野猪并死死咬住猎物的耳朵和其他部位,直到猎手赶到后杀死猎物。这样做的目的是尽可能保证猎物身体的完整,获得更多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