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一项新的调查结果显示,新西兰有超过50%的受访者同意堕胎完全合法化,即只要孕期的女性不想成为母亲或者不想再要一个孩子,就有权利堕胎。
网2月21日报道 援引radionz消息 一项新的调查结果显示,新西兰有超过50%的受访者同意堕胎完全合法化,即只要孕期的女性不想成为母亲或者不想再要一个孩子,就有权利堕胎。
按照1961年刑法(Crimes Act)中关于堕胎的条款,堕胎并非完全被禁止,当孕期女性因健康状况不得不堕胎、胎儿存在残疾等出生缺陷或孕妇因强暴而怀孕时,法律允许堕胎,但大多数情况下仅允许孕期20周以内堕胎,超过20周则不允许出于医学目的的堕胎。除了这些特例之外,孕期正常的女性堕胎是违法的。
不久前,民间组织堕胎法律改革协会(The Abortion Law Reform Association)对1000名新西兰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在7种环境之下是否应该允许堕胎。
调查发现,五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只要女性不想成为母亲就可以堕胎”,高达54%的受访者赞成“如果女性支付不起孩子的抚养费用就该允许堕胎”。
但有77%的受访者赞同现在的法律,即只有当孕妇的健康出现问题、面临生命威胁时,才允许堕胎。
堕胎法律改革协会主席Terry Bellamak称,现在是时候对执行了超过30年的禁止堕胎法条进行改革了,“现在仍生效的《避孕、绝育和堕胎法修正案》(Contraception Sterilisation and Abortion Act)起草于1977年,到现在已经40年了。”Bellamak说,“这份修正案让那些生活在乡村地区的孕妇很难堕胎——法律规定,堕胎只能在医疗机构中进行。”
Bellamak指出,采取药物堕胎的女性,必须在一天之内分别服下两粒药物,对于一些住在偏远地区的劳动女性来说,不得不请假来到城镇的诊所或医院完成药流。在她看来,第二粒药物完全可以在家中服下,而不必在医院。
“其他国家都是这么规定的,而且没出什么问题。但我们的法律却不允许。”Bellamak说。
但严格意义上,作为医学行为,堕胎并非简单的事,依然应该在医院中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