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South Taranaki一名男子以“不知道法律条文”为由,大肆捕捞鲍鱼,日捕捞量甚至超过300只,为法定限额的30倍。而且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禁止捕捞的幼鲍。
网1月25日报道 援引stuff消息 South Taranaki一名男子以“不知道法律条文”为由,大肆捕捞鲍鱼,日捕捞量甚至超过300只,为法定限额的30倍。而且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禁止捕捞的幼鲍。
去年10月份的一天,渔政官员在Opunake附近Otakeho的Dingle Rd上拦下了这名叫Kevin Wayne Shramka的男子,检查发现他携带了314只活鲍鱼,其中有272只还没长到可以捕捞的标准。按照新西兰法律,居民捕捞鲍鱼只能用于自己食用,每天捕捞量不能超过10只,并且每只的体长必须大于85毫米。
Shramka称,自己在South Taranaki海岸捕捞了这些鲍鱼,并不清楚法律有这些规定。而且打算自己吃,不是为了出售。
但最近被初级产业部问话时,Shramka承认捕捞鲍鱼的真实目的是出售,计划以每公斤50纽币的价格卖给别人。
这名58岁的男子承认自己违反了渔业法,周二出现在Hawera地区法庭上。他在庭上承认,自己确实在缺钱时卖过鲍鱼。
法官Garry Barkle最终认定Shramka罪名成立,但没有当庭宣判,而是要求拟定一份报告,考虑各方意见后再决定如何处罚。此案将在3月15日宣判。
按照新西兰法律,这类犯罪的最高刑期为5年监禁,最高罚金25万纽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