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新西兰某富商的一个交往了27年的情妇这几年一直在“不懈”努力,希望从富商与妻子的离婚协议中分得一杯羹。这名男子是基督城富商,2007年与自己结婚47年的妻子离婚,离婚协议涉及2200万纽币的财产分割。
这名男子是基督城富商,2007年与自己结婚47年的妻子离婚,离婚协议涉及2200万纽币的财产分割。
男子的情妇从那时起就开始辗转各大法院,认为自己有权享有两人的部分财产。
男子的前妻称,“男子与情妇的关系开始于1980年前后,他们会在上班前进行秘密约会,有时男子也会借口要去工作而离开家去跟情妇约会。”
这段关系开始于情妇女子进入男子公司一年后,该女子现在仍在这名男子的公司上班。男子离婚后,两人现在是公开情侣关系。
有一次,这名男子告诉当时的妻子说,他要去澳大利亚参加一场帆船比赛,而事实上,他是与当时的情妇,现在的伴侣在珀斯度假。
2007年,男子与妻子离婚时,情妇就提出参与财产分割,称两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所以有权占有部分财产。
2014年,家庭法院(Family Court)法官裁定,他们不是真正的夫妻,所以此案不会提交至高等法院。
上诉法院也在本周拒绝接受此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