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网2月7日报道,援引NZ Herald消息 日前,一名新西兰男子因为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被判处家禁7个月并赔偿3000纽币精神损失。法官强调,这笔钱绝非用于“收买”被告。 此前在Whangarei地方法院,23岁的
网2月7日报道,援引NZ Herald消息 日前,一名新西兰男子因为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被判处家禁7个月并赔偿3000纽币精神损失。法官强调,这笔钱绝非用于“收买”被告。
此前在Whangarei地方法院,23岁的Marco Gerard de Beer已经承认与一名年龄在12到16岁之间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在法庭上,警方取消了一项针对de Beer的强奸指控。法官John McDonald最后他家庭监禁7个月,并向当时女子支付3000纽币的精神伤害赔偿。
McDonald说,家庭监禁对de Beer的案例合适,因为他的行为已经给女孩造成显著的影响,罪犯支付一定精神伤害赔偿也符合量刑原则。
根据警方的案情摘要,de Beer在2012年与当时女孩发生性关系,当时后者只有14岁。他起初否认发生性接触,但后来承认指控。McDonald法官向de Beer强调,女方接受精神伤害赔偿并不等同于被收买,“赔偿永远无关收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