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新西兰央行寻求对非银行储蓄机构进一步监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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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网10月7日报道,援引stuff消息,新西兰央行正寻求能更进一步管理金融公司、信贷机构的权利,希望能在危急时刻接管这些机构。  10月2日,政府举行会议,商讨央行呈递的关于对非银行储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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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10月7日报道,援引stuff消息,新西兰央行正寻求能更进一步管理金融公司、信贷机构的权利,希望能在危急时刻接管这些机构。

  10月2日,政府举行会议,商讨央行呈递的关于对非银行储蓄机构(NBDT)的监管权利报告。央行认为,对NBDT的监管将降低金融行业失效的可能性,但同时需要制定一些相关条款。

  许多评论家认为,在金融公司倒闭期间,一些托管人的行为将导致监管失效。央行对此言论表示赞同。从2006年开始,整个金融行业失效,给投资人造成大约30亿纽币的损失。

  托管人的职责在于每天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管,而央行则掌握全局的风险管理。

  然而,央行认为这样的职能划分导致了分工不明确,对于负责人的管辖范围没有给出具体的指导。

  央行希望能够给予银行对托管人的直接管理权限,以便在状况发生时能积极应对。同时,央行建议制定法规,确保托管人的职责遵循央行政策的指导,而非仅仅依照委托书的规定。除此之外,央行希望通过设立明确时间和监管标准,加快与托管人之间的信息交流。

  央行表示,这些规定或许能够缓和现行政策所带来的问题。

  然而,央行的要求同时带来了其他的问题。一旦这些政策得以实行,那么将削弱托管人的自主权,并影响托管人存在的价值。央行称,报告中对托管人的工作评价有好有坏。如果政府不认可央行提出的监管模式,那么银行应该直接介入金融行业。而这将使央行远离它的核心业务,却同时寻求更多的资源。

  由于信贷机构实施的是双托管人体系,并被认为是造成金融公司失效的原因,央行的举措或将给信贷机构带来有利的影响。在信贷机构中,它们通常不会选用昂贵并且有各种限制的托管人,而会选择直接向央行报告。而面对央行的新规定,信贷机构的做法是对央行措施的迎合。

  面对一些信贷机构与金融公司之间职责不清的情况,央行表示不会允许他们在不同的法规下运营。央行称,股份公司和金融公司在概念上并不等同,但这些区别并不会带来两个不一样的法规。

  央行在报告中最后提出,希望启用一套更宽泛的、涵盖民事法和刑事法的惩罚规则。目前,央行仅有权发出一些警告或者指责,对违法行为判处监禁或者罚款。

  目前,新西兰共有58家非银行储蓄机构,包括信贷机构、房产企业和金融公司。在今年,这些机构共持有140亿纽币的市值,远低于2007年的250亿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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