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网5月6日报道,援引NZ Herald消息 日前,一名奥克兰车主通过仲裁法庭,成功取回被拖车公司收取的250元拖车费。这一判决能否成为判例并影响到日后类似案件,成为拖车公司最担心的事。 2011年的某个晚上,S
网5月6日报道,援引NZ Herald消息 日前,一名奥克兰车主通过仲裁法庭,成功取回被拖车公司收取的250元拖车费。这一判决能否成为判例并影响到日后类似案件,成为拖车公司最担心的事。
2011年的某个晚上,Stephen Farnsworth把车停在Newton的Mercury Plaza停车场,然后在购物中心内吃饭并外出。当他返回停车场时,购物中心已经关门40分钟。拖车公司Auckland Towing认为他不是商场的顾客,因此将车拖走。
根据拖车公司留下的信息,Farnsworth只能步行2公里到拖车公司的场地,缴纳250元拖车费后才能开车离开。为此,他向纠纷法庭(Disputes Tribunal)求助,声称购物中心的入口和停车位周围没有警告标志。事实上,停车场内有多个限停1小时的标志牌,而且在商场入口处也显示,只有顾客才能在此停车,但Farnsworth没有看见。
纠纷法庭的一名裁判官判定,由于现场的警告标识不足,Farnsworth事先无法得知可能会被拖车。而且即使商场关门,真正的客人也应该被留有时间取车。因此,他判定拖车公司拖走Farnsworth汽车的行为是侵占财物,应该归还250元拖车费。
对此,Auckland Towing Company老板Antony Ashford表示不满并告上地方法院,但最后还是落败。他对这样的结果表示“震惊”,并希望这次判决只对这次案例造成影响。
车主Farnsworth则透露,拖车公司还钱并不爽快,自己不得不借助执行官才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