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新西兰女同性恋收养计划受阻 新西兰法律被批保


在新西兰


  网消息,援引nzherald消息 一名新西兰女同性恋者与恋人实现了很多新西兰同性恋人无法实现的梦想——收养一名孩子,只不过地点是在英国。然而,当她们在新西兰准备再收养一名孩子时却遭到法律阻碍。为此,新西

  网消息,援引nzherald消息 一名新西兰女同性恋者与恋人实现了很多新西兰同性恋人无法实现的梦想——收养一名孩子,只不过地点是在英国。然而,当她们在新西兰准备再收养一名孩子时却遭到法律阻碍。为此,新西兰法律是否过于保守的问题再次被人提及。

  Janine Chester拥有新西兰和英国双重身份,经过漫长的申请、等待和评估,她与同性恋人Anja Otto在2010年终于圆了做母亲的梦想,在伦敦成功收养了11个月大的女孩Tia Chester-Otto。现在Tia已经三岁,她管Chester叫“Mummy”,对着Otto则叫“Mor”。

  Chester和Otto已经相恋十年,之前几年一直在伦敦定居。此前,两人曾试图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利用一名朋友的精子受孕,但未获成功。之后,两人被居住地的市政厅邀请参加收养预备课程,在通过严格的筛选和评估后,终于在伦敦获得收养的资格。“我们很幸运,”Chester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性取向歧视的社会。”

  上个月,Chester和Otto带着Tia移居新西兰。两人原本计划再收养一名孩子,让Tia不至于一个人长大。然而,现实却让她们很困惑——根据新西兰现行的收养法例,未婚恋人和同性恋人不可以收养儿童。

  “我曾以为新西兰会很前卫,”Otto说,“拜托,现在都2012年了,为什么还要守着1955年制定的法律。在这里,即便是一对夫妇,如果在一起生活不满22年,也不可以收养孩子。”根据新西兰的收养法,Chester和Otto不被视为可收养孩子的夫妻,但还好Tia还是被视为两人合法的孩子。由于Chester拥有新西兰国际,Tia现在拥有新西兰和英国护照。

  Chester和Otto无法在新西兰再收养孩子,这不禁让人审视新西兰的收养法律是否不够与时俱进。现行的收养法通过时,新西兰的首相不是约翰·基,而是Sid Holland;英女王那时才29岁。

  现在,绿党国会议员Kevin Hague和国家党国会议员Nikki Kaye正在起草收养法的修订案,修订案将在未来数月完成。Hague承认,现行收养法在1955年通过实施,现在看来,很多当时的看法和态度都已经太过僵化,比如将收养视作“产权交易”,而且并不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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