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马来西亚籍华裔男子Lai Yean Wong在5个月的时间里于澳洲洗钱多达620万元,并将其汇往中国。周三,维州州法院获悉,Wong只是一个跨国犯罪集团中“相对较低级的从属人员”。 Wong于去年11月份在Camberwell被捕
马来西亚籍华裔男子Lai Yean Wong在5个月的时间里于澳洲洗钱多达620万元,并将其汇往中国。周三,维州州法院获悉,Wong只是一个跨国犯罪集团中“相对较低级的从属人员”。
Wong于去年11月份在Camberwell被捕,当时他的背包里有6.3万元的现金、6部手机以及多达19.1万元的现金存款单。周三,联邦警察在州法院上指出,他们还在Wong位于Mitcham的卧室里发现了近1000张伪造的信用卡。
检控官Andrew Sprague称,Wong于2011年3月份从马来西亚抵澳,从6月份至11月份,他共在墨尔本、悉尼和珀斯的外汇兑换公司进行了34次“可疑的”现金存款,总额达$6,297,187。
Sprague称,Wong与两名共犯——现已入监——一起被警方逮捕。警方之后在他的计算机里发现了金融交易详单,并在他的卧室内找到了一份伪造的护照、大量的制造假信用卡的模板、打印机以及数页包括设备图片和制造商名片的粘性全息图。
辩护律师David Glynn告诉Joe Gullaci法官,在这个跨国犯罪集团中,Wong是一个“相对较低级的从属人员”,被视为“可牺牲的”成员。当Glynn表明Wong是“受雇于其他人”时,Gullaci法官反问,“然后呢?”
Gullaci法官称,这样的犯罪组织之所以会存在,“就是因为像Wong这样的人”愿意参与犯罪行为,发挥重要的作用以及铤而走险,如果没有这些人的卖命,这样的大型组织不可能存在。
Glynn辩称,目前并无证据证明Wong通过犯罪行为获取了这笔钱,也不能证明他曾使用那些伪造的信用卡,他只是接受了那5个月的工作报酬——3万元,以清偿在香港欠下的一笔赌债。
Wong承认犯有9项罪名,包括6项处理显然为犯罪所得的财产罪名。Gullaci称,Wong的洗钱行为在此项违规罪行中属于相当严重的水平,且他的道德过失(moral culpability)也相当高。
当Glynn称,Wong在拘留所中很“艰难”之时,Gullaci法官回覆道,,那是他自己“咎由自取”。法官称,“他很显然受过良好的教育,也很聪明……他自己作出了选择(犯罪),因此就必须承担其后果。”
Wong将于下周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