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据BODC了解,中国海关总署2月22日发布第10号公告,对从新西兰进口奶粉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关税由5.8%恢复至10%。海关总署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月21日,海关总署在互联网站上(www.customs.gov.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和040291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标准的情况。至今年2月29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16748.7吨,超过今年115473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今年3月1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自2009年对新西兰进口的乳制品实施特保措施以来,每年奶粉都触发特保措施,具体日期为:2009年是8月13日,2010年是4月12日;2011年为3月9日;今年2月22日。呈逐年提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