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奥克兰一名五岁华裔女童去年遭人绑架一案,被告嫌刑期太重提出上诉,九月三十日获减刑一年。 二十六岁的地产代理邓德邛(DE QIONG DENG,译音)因去年七月在奥克兰北岸绑架五岁女童马欣欣(XIN XIN MA,洋名CINA
二十六岁的地产代理邓德邛(DE QIONG DENG,译音)因去年七月在奥克兰北岸绑架五岁女童马欣欣(XIN XIN MA,洋名CINA),被判九年有期徒刑,至少要服刑五年半才可申请假释。上诉庭三位大法官九月三十日发表书面判决,将最低服刑期减至四年半。
辩方在上诉时表示并非反对九年的刑期,而是不满原审法官未有考虑求情的因素,包括被告已有悔意、一早认罪及以前没有案底。一般至少服刑期应为判刑期的百分之五十才是。
但大法官在判案时强调,被告并非一定坐满四年半便可出狱,这完全依赖到时假释委员会来决定。
邓承认在马家门前将女童掳走,将肉参手脚用胶纸绑起困在附近一间待售的新屋一个衣帽间内五日,向马女的家人勒索五十万纽元赎金。藏参的房间玻璃窗门全部用纸封密,由屋外看不到内里。被告只留面包及开水给女童,还留下一个桶给女童大小便用。被告每日会到来查看一、两次。第二日被告听闻女童在哭泣,便用胶纸将她封咀。
警方经过调查,终于发现藏参地点,将女童救出。邓则在当日被捕。
女童的父亲在原审法官判刑后向记者表示判得太轻,因被告这么忍心向女童下手,他认为应判超过九年监禁才是。
被绑架女童马欣欣和绑匪邓德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