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逼良为娼? 墨尔本妓院华裔老板娘案或重审
一家墨尔本妓院的华裔老板娘和洋经理,被指迫五名泰国女子当性奴还债。可能要重审,因为陪审团未能作出裁决。 两名被告,四十一岁的华裔东主唐巍(WEI TANG,译音) 和四十六岁的彼克(PAUL PICK),在维省郡法庭否认性奴隶罪名。性奴案发生於2002年8月至2003年5月期间,唐巍当时是墨尔本市内北区FITZROY的 BRUNSWICK街妓院的东主,彼克是经理。 据主控官的呈堂证供,这些泰国女子被骗到澳洲从事合法色情业,为家人赚钱。但这些女子到澳洲後,被强行取走护照和机票,并每人遭强迫接客800至900名,还清45,000元的债务(包括旅行及其它费用),即每周为妓院无酬卖淫六天,分文不得。她们每次接客收费110元,其中50元归妓院,60元用作还债。自第七天起,才获准每次接客赚取50元。 移民部搜查行动,揭发这宗性奴案。当时有两名女子已还清债务,继续在妓院卖淫。辩方律师向陪审团称,这些女子「睁大双眼」同意来澳在性行业工作。陪审团退庭商议三日,裁定彼克八项罪名不成立,两项罪名无法达成一致裁定,而对唐的十项罪名,无法达成一致裁定。 联邦公共检控署发言人表示,会决定是否重审。
两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