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墨尔本: 电车站发生雨伞刺穿头凶案
高院昨天进行一宗谋杀案审讯。2003年10月21日,18岁的威廉姆斯(CHRISTOPHER WILLIAMS)在MT ALEXANDER路上的ESSENDON电车站和人发生争执,涉嫌被一名14岁少年把尖头的雨伞当标枪挥舞着向他头上扔去,刺穿威廉姆斯的头骨,4天後在医院不治。 现在已16岁的被告不能公布姓名,他否认谋杀罪名。检控官吉布森(RAY GIBSON)向法庭表示,被告试图杀死或重伤威廉姆斯,因为他挥舞雨伞的方法意在造成对方重伤,「雨伞被用来像标枪一样刺向死者」。 而惨剧前一天,威廉姆斯刚庆祝第十二班毕业,完成ST BERNARD'S COLLEGE的中学阶段。事发前,他还保护一名遭到被告辱骂的女朋友。 吉布森称,威廉姆斯的朋友把裙子剪短,庆祝毕业,但被告却骂那个女孩「下贱」和「荡妇」。威廉姆斯质疑被告的说法,之後头部就被刺中。 他还指出,被告在攻击威廉姆斯时骂道「你以为你能斗得过我们吗」,然後和朋友搭电车离开,还说「我希望没杀死他」。赶到现场的警方追上电车,逮捕被告。 皇家墨尔本医院的医生下结论称,威廉姆斯没希望康复,放弃治疗。他於10月25日晚上7点50分去世。 辩护律师MICHAEL O'CONNELL表示,被告没想杀死或重伤威廉姆斯,未触犯谋杀罪,但如果他承认非法和危险行为,可能被裁定误杀。 聆讯在继续进行中。
凶器:长柄雨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