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被强奸报警求助 警察却说自己过来备案
警方的111报警系统又遭到质疑。 昨天早上,一名22岁的女子拨打111报案,声称她受到性暴力对待,然而警察竟然要求她自行去警局录口供!然后这名女子在男朋友的陪同下步行了30分钟到警察局备案。 警察部门解释女子当时报案的时候并没有提及她遭到性侵害或者是强奸,只不过讲她在4个小时之前被“骚扰”。而且来电显示她的电话是在街上用手机拨打的,并同意自行去警察局报案。 但是女子的亲戚却反驳说,女子走到屋外去报警是想看清当时所在的地址,并希望警方能派来警车接她到警察局的。因为这名女子是从澳洲过来的。而且一路上由于她受惊过度,一度要由男朋友背着。
大家应该还对4个月前新西兰失踪女名模Iraena Asher在Piha报警的遭遇记忆犹新,我们是不是有这样的疑问:这样的警报系统究竟有没有发挥到它应有的作用呢? 警察部长George Hawkins昨天晚上勒令对这次事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