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澳洲:中国学子被火车撞死一案(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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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中国学子被火车撞死一案(续)

    撞死21岁中国留学生王震(WANG ZHEN,译音) 的火车司机泰罗斯( MICHALE TADROS) 在庭上承认,在1999年7月23日深夜事故发生时,他没有打开火车头灯和鸣笛,甚至没有紧急踩刹车,因为距离太近无法做出反应。王震的母亲鲁善贤(SUN XIAN RU,译音) 和父亲王山(LING SHAN WANG,译音) 昨日也有出席。    王震1997年5月到澳洲攻读医学科,立志想成为医生。1999年7月23日深夜十二点,他正穿越在雪梨西南卡市附近的CANLEY VALE和费菲(FAIRFIELD) 之间的铁轨,被驶来的火车撞出五百米远,不幸死亡。王震父母因独子死去而遭受严重的心理创伤和精神打击,控诉纽省铁路局要求赔偿。    司机泰罗斯在回答律师的盘问,声称自己的视力很好,驾车时没有戴眼镜。    事发前他以每小时七十公里的车速驶往CANLEY VALE ,看到前面有物体移动,大约距离火车两个车厢远(约四十米) 。起初以为可能是飘动的一张纸,後来识别出是一名低头行走的男子,但已无法做出及时反应,踩刹车或鸣笛。    但戏剧性的是,当王震父母的代表律师傅雷莎(MICHELLE FRASER) 要求他在地图上指出撞车的具体地点时,他却不得不戴上老花镜才能看清路线。傅雷莎问他「为什麽你识别出是一名男子而不是女子」,泰罗斯开始显得警觉,称因为他看起来个子较高。    行驶四十米的距离需时两秒钟,而一个人正常的应急反应时间只需1.5秒(即三十米),也就是说,司机泰罗斯还有多出0.5秒(十米)的时间做出反应。卢塞尔对此的解释是,法律允许一个正常人去做出合理反应, 而不是去界定一个完美的人,尤其是在当时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另外,王震也不应该冒险穿越铁路。所以他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司机疏忽驾驶。    代表王震父母的律师傅雷莎,坚持认为泰罗斯疏忽驾驶。她在陈辞中说,王震当时是以正常的步伐,行走在深夜火车很少通过的铁轨旁。而火车司机泰罗斯昨日已声称自己有很好的视力,他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去鉴别前面的目标,采取正确的反应如踩煞车、鸣笛或使用应急煞车系统。王震听到鸣笛就会及时躲闪,这样本可以避免一场事故发生。更滑稽的是,如果深夜前方视线有问题,为什麽泰罗斯不打开火车头灯照明。打开头灯的开关装置就在司机面前的操作控制台上,可以轻易接触到,而在昨日的盘问中,他竟然回答说不知道<司机驾驶守则>上有这样的规定。辩方律师卢塞尔则表示,纽省铁路局没有指示火车司机在任何时候都打开头灯,再次坚称缺乏证据证明泰罗斯疏忽驾驶。    傅雷莎之後又对火车时速、煞车後冲击距离和赔偿数额等问题作法庭陈辞。她质疑到火车时速可能高於八十公里,因为考虑到撞人後司机踩住煞车滑出的距离长度。她还请求法庭考虑王震母亲鲁善贤在丧子後的心理创伤和经济损失。    鲁已经多年没有工作,遭受到巨大的精神打击,而她本希望儿子在澳完成医学科学业後供养他们,如今她一无所获,还不得不供养王震的外祖母。    法官TRUSS听完控辩双方律师的陈辞後保留裁决,决定於下周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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