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澳女教师多次与15岁男生发生性关系被控告
在新西兰
澳女教师多次与15岁男生发生性关系被控告 澳大利亚一个月前宣判的一起女教师性侵害未成年男生案引发的争议刚刚平息,墨尔本当地法院6日开庭预审了另一起类似案件。一名涉案女教工被控多次和一名15岁学生发生关系。法官下令禁止公开被告姓名和肖像,理由是被告可能因此产生心理危机。 禁止公开身份 出席6日听证会的女当事人是墨尔本以南的莫宁顿半岛学校一名现年36岁的辅导员,她被控与供职学校一名15岁男生多次发生关系。澳大利亚法定成人年龄为16岁。 法官下令禁止公开当事人姓名或照片,因为被告有自杀可能,而原告是未成年人。 澳大利亚警方向墨尔本地方法院作公诉陈述时说,今年2月至9月,这名教工与这名学生在不同地点多次发生关系。警方认为这名女教工当时与这名学生一家住在一起。此前她与丈夫分手。 被告可能自杀 墨尔本地方法院当天听取了一名心理诊疗专家的意见。这名专家说,如果这名女当事人身份被公开,将增加其自杀风险。 辩方律师史密斯说,这名心理学专家认为被告“自杀风险的确存在且可能增加”。史密斯说:“她每天都在接受心理危机测评和治疗。” 史密斯请求法官下达禁止公开这名女教工姓名以及图片的命令,理由是可能危及被告心理健康。史密斯说:“我的当事人辅导的学生很有限。”此案公诉人沙恩·肯纳支持这一说法,认为公开这名女教工的名字可能暴露受害学生的身份。 主审法官伊恩·格雷满足了这一请求,准许这名女教工交保候审。法庭并没有要求被告认罪或否认指控,只是要求她在明年2月28日再次出庭。 “学生追求老师” 就在上个月,墨尔本的维多利亚县法院法官判处现年37岁的体育教师卡伦·埃利斯22个月监禁,缓期3年执行,罪名是她去年和一名15岁学生多次发生关系。 这名学生在提交法庭的受害者陈述中称自己主动向埃利斯发起攻势,埃利斯起初不愿意,但两人最终发生关系。这名男生说,和埃利斯的关系“并没有对自己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这名男生的母亲说,她看到两人乘坐埃利斯的车结伴离开学校,“看起来像夫妻”。这名母亲查看并回复了埃利斯发给男生的手机短信,埃利斯和男生的关系最终暴露。 法官约翰·斯莫尔伍德宣布将埃利斯列入“不检点者”名单,禁止她继续从事任何教学工作。 缓刑引起争议 一些未成年人权利维护人士对这个判决结果提出了异议。一个名为“勇敢的心”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常务主任赫蒂·约翰斯顿认为,涉案男生并不具备独立判断能力,这项判决表明此案法官区别对待了男性与女性未成年人。 约翰斯顿说:“这是个让人担心的判决,因为它向家长、学生和老师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只要你能保证学生没有问题,心情愉快,你就不用承担责任。”约翰斯顿还说:“这将大大增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