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请问贷款条件到期前 卖家是不是不可以接受 其他
在新西兰
大家好 我的合同放了10天贷款条件 ,已经口头告诉卖家贷款下来了, 就是定金 还没凑齐,卖家催赶快付定金,说有人出后备offer,请问在10天内 卖家是不是不能接受别的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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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你们现在合同是有效合同, 那 10 天内 不能。 但是 可以有后背offer, 只是 10 天不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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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屋主任何时候都可以接backup offer, 跟你是否付定金没关系。即使接了backup offer, 也得排队等着,等你的10天贷款条件到期不宣布满足,屋主才有可能取消你的合同 (backup条款有2种写法:1.第一个合同条件到期不宣布条件满足,卖家必须取消第一个合同;2.第一个合同条件到期合同不宣布条件满足,卖家没有义务一定取消第一个合同除非第二个合同是无条件的/宣布无条件)。
2.定金
一般都是签了合同就要尽快付定金(除非你的合同注明无条件之后付定金)。如果是签了合同就要付定金,你没有及时付的话,屋主有权利根据clause 2 给你serve notice。notice发出去的3个工作日你还没付,屋主就可以决定是否马上取消你的合同。他只要没有通过律师给你发正式的notice (under clause 2),就不会因为你没付定金直接取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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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神 回答太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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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这个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订金已付,合同已经宣布无条件。在交割之前,卖家有可能单方面取消合同,接受一个更高出价的OFFER吗?接受完之后再把订金退给之前的卖家说我不卖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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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合同宣布无条件了,定金也付了,卖家没可能单方面取消合同的。
反过来,如果买家之后又看上另外一个价格又低有好的房子,他也不能跟卖家说,我想取消合同不买了。
只要买卖双方合同一签订,就是生效的,那么接下来又变成无条件了,任何一方都不可以随便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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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解,不一定准确。
看合同怎么写的。
如果合同上面写卖家可以随时取消合同,有这种条款的那他怎么做都是可以了。不过我没见过这种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无条件生效了,那么卖家只能卖给你,交割日不完成交割,要支付额外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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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这种情况也有可能存在。只要买卖双方愿意,当然干什么都行,利弊并存。
通常的买卖合同即便写“卖家可以随时取消合同”,这可能是对一些比较特殊的房子,譬如说楼花,银行拍卖的盘。但一般来讲也都会有一些限定时间或条件。当前一般的房屋买卖如果卖家写上这样一句话在合同里,哪个买家愿意签这种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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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有的。就是卖家改了合同,但是买家没有注意到。记得论坛里有人说,卖家的合同上放了需要律师5日内确认房屋购买,才能生效合同,结果买家没有留意,最终丢掉了那个盘。
所以合同还是要看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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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icitor approval 条款,还好有时间限制5天。但一般都是purchaser solicitor approval 条款呀很少有vendor solicitor approval条款。或者就是purchaser solicitor approval 条款,有的时候条款上会注明,到期日不宣布条件满足,合同自动作废。难道买家律师没看清,到第5天没确定,合同自动结束了。
不管怎样,合同还真的是要好好看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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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个人的律师有事情,就临时找了别的律师,找的那个律师没看清,结果时间过了房子卖别人了 前不久看论坛有人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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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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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是到截止日期下午5点该宣布无条件没宣布,卖家律师直接宣布取消了.估计十之八九卖家有了无条件的back up offer 而且还是价格好于第一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