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持续的低级别罢工,新南威尔士州救护车已经向蹒跚学步的孩子和他的家人道歉,拒绝转移一名一岁大的蹒跚学步的孩子。
一位亲戚告诉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在医生转诊后,孩子于周三被送往新南威尔士州南海岸的莫鲁亚医院。
医护人员表示,由于罢工,他们无法将生病的孩子转移到贝加东南地区医院的儿科病房。
代表急救人员的卫生工会发言人表示,根据新南威尔士州卫生政策,医院没有护士或医生陪同。
工会表示,急救人员应该能够在转移患者时提出请求。
“但这项政策很少有人遵守。当它不遵守时,是第一响应者在履行临床医生的职责,这剥夺了公众获得紧急护理的权利。”
“在我们继续为资源充足的卫生系统而战的同时,我们的工会向这位患者和他的家人伸出援手。”
等了将近12个小时,生病的孩子终于转院了。
新南威尔士州救护车发言人向生病的孩子及其家人道歉,称他们知道工会正在罢工。
“转移是安全进行的。但是,对于这位患者及其家人在等待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我们深表歉意。”
“患者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新南威尔士州救护车制定了一项行动计划,以尽量减少对公众的影响。”
“急救人员继续应对危及生命的医疗紧急情况。”
这位女发言人说,新南威尔士州卫生部定期与工会开会讨论这个问题。
http://www.abc.net.au/news/2023 ... tal-delay/10249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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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矛盾的。
如果罢工不会给社会带来不便,它就不会奏效。
罢工会威胁到病人的健康和生命,但医生的健康和生命能随便受到威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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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罢工了,开门再招人,都是没有道德的垃圾。如果你觉得自己钱不多,可以去私立机构或者转行。这样的医德人们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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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共资源,威胁人命,这不是恐怖分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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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罢工导致患者无法得到及时治疗,那么工会负责人就应该以过失杀人罪起诉,责任人制度必须立法
评论< BR>楼上几位你没看到这句话吗:“代表急救人员的健康联盟发言人说,医院没有按照新南威尔士州卫生部的政策为他们提供护士或医生。” < br />
事实上,医疗系统人手不足,医院无法派医生陪同,急救人员拒绝单独护送患者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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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逻辑,病人可以租一辆私人救护车,或者直接联系私人医院,让私人医院派一辆救护车来接他们。
新入职的人愿意接受高强度、低工资的劳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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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医疗行业资源不足。
以生命威胁为借口,让医护人员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是什么?吸血鬼?奴隶主?马云的996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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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务人员因加班、超负荷劳动而身心健康受损,甚至早逝,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患者是否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谁负责?有没有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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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这种事,肯定是管理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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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连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都分不清,就不要混淆是非。任何罢工都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争取福利的方式有很多种,最坏的就是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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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总理与印度签署移民协议的原因。印度人干这种活儿可可爱爱。楼上放这个是为了讨论生命的自由和宇宙的伟大,但是说不定十年后50%的救护车都是印度人开的,到时候就不会有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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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很难在急诊和急诊室看到亚裔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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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行业有很多亚洲人,也有很多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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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大,工资差的,可以不干了,可以申请私立医院,也可以转行。如果你喜欢高强度低收入的工作,谁阻止了你?问题是,既然用的是纳税人的钱,他们总不能为了一点钱,冒着生命危险被动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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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把这些吃素的全都干掉,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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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此以往,有本事的人都会去私立医院转行。愿意来的将是勉强合格甚至不合格的护理人员。你想要_____吗?
我是纳税人,我不想,万一我或者我的家人在需要急救的时候遇到不合格的急救人员呢?
我觉得8万元的年薪对于这份工作来说太低了。不幸的是,普通人的投票无法约束管理层,管理层拒绝加薪导致他们罢工
回到这来消息称,原因是“医院没有按照新州卫生部的政策提供护士或医生陪同”,急救人员拒绝兼职也无可厚非医生。是医生、麻醉师、医疗行业的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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