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来源: 瑞冬
我在瑞典读博士学位时,住在大学公寓里。两室一厅的房子,一家三口,甚是宽敞。一位名叫安妮的瑞典姑娘与我为邻。安妮是典型的瑞典姑娘,头发淡黄, 眼睛是碧海青天似的湛蓝。她美丽而文静,长长的睫毛总半垂着, 只有在走廊上与人相遇时, 才扬起来, 露出明亮的眼睛, 微微一笑。安妮和一位瑞典青年同居, 安妮叫他彼宏。“彼宏”在瑞典语中是熊的意思。然而彼宏却不像熊, 而像一匹骏马。高个头, 长脸, 大眼睛。安妮和彼宏正值卿卿我我的时期, 进进出出总携手并肩。我们门前有一条大约三十米长的走廊, 当他们走过时, 常忍不住半道停下来接吻。
安妮和彼宏是一对安静的邻居。他们家很少有喧腾的聚会, 很少有翻江倒海般轰轰隆隆敲打不停的音乐。夏日傍晚, 他们就坐在走廊上的凉椅上, 喝着矿泉水, 沐浴着时过九点仍金黄一片的夕阳, 轻声絮语, 使人想起巢中呢喃的双燕。
安妮和彼宏还没有生孩子, 为了增添生活的情趣, 买了一条小狗, 取名菲菲。我不谙狗道, 说不出那是什么类型的狗。只见它一身黑毛, 如女郎的长发一样披挂全身, 让人看不出四肢, 辨不清眉目。安妮爱菲菲爱得不得了, 成天抚着, 抱着, 搂着, 亲着, 认为它可爱极了。
养狗就要溜狗, 黄昏是他们溜狗的时间。溜狗时, 安妮生怕狗累, 狗下地才走了两圈, 安妮就把狗抱起来。狗起初还挣扎, 后来惯了, 就懒懒地偎在安妮温暖的胸怀里, 半眯着眼, 舒服地舔着安妮的下巴, 享它的艳福。
菲菲慢慢长大了。别人家的狗长得精壮结实, 有腰有腿有体形。安妮的狗却长了一身油闪闪的黑毛和一团胖嘟嘟的身子。走起路来慢吞吞地, 背上那两团脂肪, 甩过来荡过去, 甚是费力。我儿子看了说:“安妮男朋友名字叫熊却不象熊, 这狗倒活像一头熊。” 熊一样的狗进出安妮仍抱着, 两只手费力地托着狗臀, 狗的两条前肢就搭在安妮肩上, 人也喘气, 狗也喘气。这时, 彼宏就在一旁唠叨:“你为什么不让菲菲自己走路呢?”
一天, 安妮去斯德哥尔摩看她父母亲, 彼宏一人带狗。溜狗时, 彼宏牵着菲菲, 要它自己走。菲菲抬起长毛掩映下的眼睛, 不解地看着男主人, 不肯起步。彼宏蹲下身子, 双手托着菲菲的头说:“听着! 你该知道怎么走路, 没有一条狗像你这样, 懂吗?” 菲菲沉默半饷, 女主人不在, 只好妥协。那天溜狗回来, 走过我家门前的走廊, 恰好有只小黄猫当道站着。黄猫猛看到油光闪亮的熊一样的菲菲, 吃了一大惊。它连退两步, 弓起背, 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喉咙里呜呜地吼着。菲菲往常过这条走廊, 都是安妮抱着。今天下地, 与小黄猫狭路相逢, 竟吓得一步一步往后退。黄猫见机“喵--”一声尖叫, 冲过去跃过狗身, 夺路而逃。菲菲惊得脚下一滑, 趴在地上。
我想, 宠物和人一样, 都不能太宠。磨炼出真金, 溺爱不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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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果然有博士的风采,借事喻人,甚有道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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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是博士,是转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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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儿子合作,完成了一篇论文,投到美国的Biochemistry杂志,初审就得好评,小修后就被正式接受了。Biochemistry是美国化学协会的核心刊物,论文能在那儿发表,值得高兴。
这不是我第一次和儿子一起发论文。早在七年前,我们正克隆了一个蛋白质。那时儿子在斯德哥尔摩读博士,学了蛋白质组学的知识,我就让他用他的知识,对我们的蛋白作了些分析。那文章后来就发表在颇有影响的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里,他的名字就列在了作者名单中。那是我们第一次的合作。他现在在德国,是一家美国公司欧洲分部里的Senior Scientist。这一次是他用电脑模拟的知识和方法,以一个同类蛋白质的晶体结构作模板,对我们克隆的蛋白质的三维结构作了深层的分析。我则作了些细胞水平的实验,来验证他的分析,就是说和上次相反,儿子挑了大梁,父亲成了合作者。
两次父子同榜,使我想起一些往事。
孩子生在文革混乱的岁月,长在贫瘠的贵州。他从小好奇,刚进小学时,看到我在贵州一所医学院里带学生做生理实验,就不断问我是做什么实验。为了满足他的好奇心,我下课后专门让他看了一次。当他看到那心脏从青蛙体内取出后,还能跳动相当长的时间,兴奋不已。我于是告诉他,这是因为心脏有它自身的节律,这节律可不受大脑的支配。再后来,他看到我备课,又对我讲课感兴趣,问我对学生讲什么。我于是就对他试讲了一次。就在我的办公室里,他坐在小板凳上,一本正经地将手放在背后;我站在小黑板前,对这唯一的“学生”讲第一个消化道激素是如何发现的。父子如此彩排,想起来有点滑稽,但也感到有趣。他那天那股认真劲儿,至今都历历在目。那时他十岁。
他十二岁那年,因我的关系,来了瑞典,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孩子因此有一段非常压抑的时期。后来他告诉我,他那时最怕下课,一下课,没有朋友,感到格外的孤独。这种孤独,我深有体会,但落在一个活泼好奇的孩子身上,就更沉重了。但他终于奇迹般地很快学会了瑞典语,各科成绩也都很好,几次竞赛都名列前茅。他一个同学的母亲正好是我研究所里的同事,有一天兴冲冲地跑来告诉我,说我们儿子是数学天才,全校学生都这么说。我于是知道,他优异的成绩,使他赢得了声誉,也赢得了朋友。
我们夫妇都爱书,常去图书馆。我们也常带他去。国外图书馆条件好,开架,真是知识的海洋。慢慢地他就和我们一样,和书交上了朋友,养成了爱书的习惯。我感到这对他后来的发展,对他后来英文写作的提高,都是很重要的。他后来最舍得花钱的事,也就是买书了。
还记得我为杂志写综述时,他也会问我综述如何写。我于是告诉他如何收集资料,如何归档,如何选择资料来说明一个问题。他都记在心里了。到高中毕业时,学校要他们选一个课题,做一个报告。他就到图书馆去收索资料,尝试着用我教他的方法,选材成文,结果大得老师的赞扬。
现在孩子已是公司里的一名颇受重视的人物。看到孩子的成长,回想我们对他的培养,恐怕也就是这两点较为重要,一就是我们成功地引导了孩子的好奇心,再就是养成他爱书读书的习惯。有了这两点,他就能获得更多的父母老师所不能给的知识,更主动地去学习,从而进步更快,以致超过我们这一代。事实也正是这样,现在很多情况下,已经不是我教他,而是他教我了。时代在发展,科学在发展,这发展真太快,我有时真感到跟不上这发展的速度。这对曾经雄心万丈的我,不免有一点伤感,但看到新一代的成长,又何尝不是一件很正常,很值得高兴的事呢?
今日得暇,敲这些字,算是和儿子共同发表论文后的一点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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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儿子是刚开始读初中时来瑞典的。他在瑞典从初中读到高中,读到大学,读到博士,似乎一切都十分顺利。当看到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变成一个肩宽背阔的男子汉时,我和老伴当然就常常想到他娶亲成家的事了。我们内心希望他找一个中国姑娘,撇开那中国文化的沉淀不说,就是两代人将来的交流也要方便许多。然而事情并不如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孩子交的都是洋朋友。这倒不是因为他西化了,不,他骨子里还是一个地道的中国人。他房间书架里的书,一半是外文的,一半是中文的,如《三国》,《水浒》,《唐诗》,以及《家》,《子夜》,《四代同堂》等等,都有,都是他回国时自己买的。由于我们的影响,他没有丢掉中文,甚至还相当不错,至少他能够津津有味地读《聊斋》。但是多年的国外生活,使他就是和中国朋友交不深。外国人感到他活泼幽默,中国人却感到他太正经。其间经人介绍,他也交过几个中国姑娘,人家对他还真是一片真情,然而他就是,用他的话说,“谈不出那种感觉”。谈不出那种感觉,我们就没有办法了。这种事,我们只能表个态,表个希望,毕竟是他找伴侣,是他们的生活。世界上能勉强的事情很多,最不能,或者说最不该勉强的,恐怕就是婚姻和爱情了。
后来孩子交了一个外国女孩,她母亲是瑞典人,父亲是德国人。听说这事一开始还是人家主动,但主动尽管是人家主动,他毕竟在被动中谈出了那“感觉”。记得儿子第一次带她上门,我们都有点不自在。女孩似乎太年轻,还在读硕士,显得拘谨,胆小,又不善言谈,默默地坐在沙发上。我们还得主动找话和她说,如果你不开口,她就默默地坐着。大家都知道,和外国人相交,最怕的就是冷场。那次回去后,她还问我家孩子:这次上你家,我可曾把事情搞砸了?
他们的感情在进展,我们和这女孩的关系也在进展。就像两个齿轮,要慢慢寻找那合适的咬合点似的。一来二往,最初的那种拘谨就渐渐消失了。那女孩很单纯,有点幼稚,但心地善良,而且看得出尽力想和我们相处好。我们去德国,她到车站接我们,回到家就忙着弄饭弄菜。带我们出去旅游时,也和我们儿子一样起劲。但交流总还是个问题,因为大家都说瑞典语。对于人到中年才来瑞典的我们,再怎么下苦功,这瑞典语总好不到哪去了。有时我们只好选择沉默,怕说错。她也常常沉默,怕说出来我们不懂。后来,她就开始学中文了。
一年半以后,他们订婚了。女孩的父母请我们去作客。他们住在德国离法兰克福不远的一个小镇里。这是我们第一次和她们见面,感到他们人很朴实。听女孩说,她父亲当年从德国到瑞典读大学,认识了她母亲,毕业后一起回到德国。老爸很宠爱她妈妈,她们在德国的一套房子,是专门从瑞典订购后,运到德国安装的,仍然是典型的北欧风格。女孩有两个妹妹,没有兄弟。我们只有一个独生儿子。他父亲和我们说:“由于孩子们相爱,我们家就有了一个儿子,你们家就有了个女儿”。这话说得还真不错。
那天我们一步入餐厅,我都以为我眼睛花了,因为在一张大的椭圆型的餐桌正中,显目地插着三面国旗。左面是德国的三色旗,中间是中国的五星旗,右面是瑞典的十字旗。好像我们不是来用餐,而是来参加国际会议似的。未来的亲家看着我笑,为他的得意之作高兴。我当然也表示高兴,平生第一次代表了我们的国家,一时竟叫我有点庄重起来。除了这三面国旗外,在每人就坐的桌上,都放着一盘CD光盘,光盘正面是我们儿子和这女孩亲热相依的照片,盘里刻录的都是一些经典的或流行的爱情歌曲。
订婚后这女孩就开始叫我们爸爸妈妈了。这一点在瑞典还是很不容易的。瑞典这个国家提倡平等和民主,大家都叫名字。系里的清洁工对主任教授直呼其名且不说,连家里的儿子叫起爸爸,孙子叫起爷爷来,也是径直就叫名字的。记得我第一次到瑞典,住在一位瑞典人家里,那三岁的孙子将球踢到沙发下,对坐在沙发上的爷爷直呼其名地大喊:奥纳!帮我把球扔过来!要是在中国,这小鬼不挨打屁股才怪。我们这未来的媳妇,尊重中国的习惯,爸妈叫得很清楚响亮。甚至在公共汽车站上,也这么叫。周围的瑞典人听了,个个都感到惊奇。
有一次他们回来,和我们谈到结婚的日期。瑞典人结婚大都在夏天,如仲夏节,或六月六日,七月七日。我笑着说:那你们就八月八日吧,中国人不是爱这个八字吗。我说的是玩话,女孩却当了真,于是就决定第二年的八月八日结婚,第二年正好是二〇〇八年。算一下,还有一年时间。女孩似乎很急切,过了几天就要去选结婚的教堂,我于是花了大半天时间,开车带他们俩去看瑞典南方的各个教堂。儿子有点无所谓,他不信教,同意到教堂结婚只是顺从未婚妻的意见,哪个教堂都行。但女孩很郑重,看了一个又一个,话也多了,一路上对这些教堂点评不已。我和老伴对这些教堂一个也不满意,因为所有这些教堂的进口或墙边,紧紧相挨的就是公墓。垒垒的墓碑,叫人感到心里不舒服,叫人想到那句很流行的话:结婚是爱情的坟墓。那天女孩选了一家教堂,后来不知是不是因为我们的态度,改变了主意,决定在她读书的那个城市的大教堂结婚了,那儿周围没有公墓。
第二年春天,就得张罗婚姻大事了。一个最实际的问题是请哪些客人?女孩家亲戚多,一个个列下来,一下就过了一百。我们说你们得有个预算,看得花多少钱,钱谁出?儿子说他们自己出。他才工作两年,女孩硕士还没毕业,不能为此把积蓄花光啊。我们问了下瑞典的朋友,他们说,按瑞典传统,婚礼的开销是女方父母出。但是按时下中国的习惯,是男方出。咋弄呢?我们叫女孩问问她父母。他父亲说由于经济萧条,他公司不景气,恐怕不能出钱办这事。消息回到我们这儿,我们对孩子说:那你们在教堂结婚后,就直接去度蜜月吧。蜜月的开销全部由我们出,那婚宴就不用办了。我承认,我们有点私心,因为我们男方没有多少客人来,亲戚都在上海,都送了礼,将来我们回去都得补请。现在叫我花那么一大笔钱请女方那么多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客人,负担太重,也不乐意。消息又回到女方父母那儿,他们才提议,这婚宴的开销由两家父母分摊。我们同意了。
我们也曾想按照中国的习惯,给洋媳妇一件礼物,如金饰之类。征求瑞典朋友意见,都说不可以。问儿子,也说不可以。原来根据瑞典的传统,新郎,而且只有新郎,才可以送礼物给新娘。其他人的礼物,都必须是送给新婚夫妇双方的。我们于是买了十二套高级西餐的餐具,另外转了一笔钱到孩子的账户里,作为父母的礼物,让他们度蜜月和其他开销。
后来我们真的就没有再操心了,一切都是孩子们自己安排了。登广告,发起帖,请牧师,订鲜花,联系乐队、美容、摄影,安排宴会座次、程序、菜单,以及联系客人的旅馆,都是他们俩的事了。一切都井井有条,从中可见这女孩的能力。我们只接待了几位从香港来的亲戚朋友,然后一起到女孩读书的城市参加婚礼。
大多数客人都是婚礼前一天到达那城市的。我们这儿客人少,女方却很多,有从德国来的,瑞士来的,比利时来的,当然还有瑞典本土的。前一天晚上,大家在一家中国餐馆共进晚餐,AA制,互相先见个面。婚礼第二天下午两点在城市大教堂举行。这教堂是瑞典仅有的几个保留甚好的中世纪教堂,始建于1220年。围墙巍然矗立,尖顶耸入蓝天。以前只在电影上或新闻里看到过教堂婚礼,现在临到自已的儿子,心里还是有一种新奇。我们按时先在教堂门口集合,每人拿一份程序表和歌词,步入教堂。在圣坛前的平台上,男女双方的客人分两边就坐。女方那儿是五排密密麻麻坐满,我们这儿两排还稀稀落落。没办法,中国的人口之最在这儿发挥不了优势。
两点一到,教堂的钟楼就响起悠扬的钟声,教堂里的风琴同时奏响了婚礼进行曲,只见我们穿着燕尾服的儿子和穿着婚纱的新娘手牵手,随着音乐慢慢走了过来。这是瑞典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地方。婚礼上,新娘不是由父亲带进来交给新郎的,而是一对新人自己牵手走进来的。瑞典崇尚女权,他们认为,新娘如果由父亲带进来,那就意味着女人的命运总是从一个男人的手里移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这是对妇女的不尊重。新郎和新娘是因为相爱才走到一起,他们当然应当牵手平等地走上圣台。我认为这个想法很有创意。当我们看到他们双双踏上圣坛,在缭绕的音乐声中,回答牧师的提问,戴上戒指,而后又跪在圣象前,接受祝福时,当我们看到新人嘴角的微笑,眼中的情爱时,作为父母的我们,心里有一种庄严和激动。人生百年,这里掀开的是真正的新的篇章。
晚上的新婚喜宴在一个大酒楼的餐厅里举行。由于外宾多,大家都说英语。早在半月前,儿子就关照过我,有两件事一定得办。其一,作为宴会的主办者,我和新娘的父亲,都得发言致辞。其二,我得和新娘跳一场舞。第一件事好办,我不是那种怯场的人,准备一下就是。这第二件事就难了。我们恰好是一代不会跳舞的人。前于我们的长在解放前,会跳;后于我们的遇到改革开放,也会跳。我们是在自然灾害的环境中,在阶级斗争为纲的旗帜下长大的,不会跳。
下面就是我那天的发言,原稿是英文,JX代表我们儿子,EL代表新娘。
“亲爱的EL和JX,,我们的新娘和新郎,
亲爱的来自各国的亲戚朋友们,
请允许我们非常荣幸地欢迎你们来参加这一场婚礼,和我们一起来庆祝和分享这巨大的欢乐。今天,2008年8月8日将是一个难忘的日子。它叫人难忘,不是因为今天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了,不,不是因为这个。它之所以难忘,是因为今天JX和EL结婚了,他们掀开了他们生活的新篇章,开始面临一个充满梦想和挑战,充满幸福和希望的新生活。
当JX是一个孩子,一个总是微笑和好奇的孩子时,我和我太太从来也没有想到他会和一个美丽的瑞典-德国姑娘结婚。即使在梦里也没有想过。大家都知道,JX和EL是在两个国家,两个相隔几万公里,有着不同的语言,不同的历史,不同的传统和生活方式的国家里长大的。是什么使他们得以今天手牵手地决定,在这个世界上要作为妻子和丈夫生活呢?这就是爱。这世界上最珍贵最强烈的感情。只要心中有爱,他们就有能力去梦想未来,有能力使梦想成为现实。
同样,当JX是一个孩子时,我和我太太曾希望再生一个孩子,一个女儿。遗憾的是在那个时代,这是不可能的。可是今天,由于JX和EL的结婚使这事成了可能。现在一个女儿正走进我们的家庭。 当EL叫我们“爸爸妈妈”时,我们的心充满温柔。我们知道这是一个不仅美丽,而且心地善良纯真的姑娘。我们对她的爱随着时间在增长。今天,代表我太太和我自己,我要和EL再说一遍,EL,我们爱你。
亲爱的EL和JX,在中国有这么四句诗来表达真挚的爱情:风吹云动天不动,水推船移岸不移,刀切莲藕丝不断,斧砍江水水不离。 作为你们的父母,我们知道婚后的生活和婚前是不同的,是充满变化的。唯一能够不变的就是爱。我们希望,也相信,你们能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去建造一个充满幸福,欢乐和成功的家庭。
最后我提议,为我们的新人,为他们美好的未来,干杯!”
儿子对我的发言,还是蛮满意的。他告诉我,EL的奶奶,听了我的发言,激动得都流泪了。
宴会上还有很多朋友的即兴发言和表演,乐队轮流演奏着各国的爱情歌曲,气氛十分热烈和融洽。当品赏了结婚蛋糕后,舞会就开始了。第一场是属于新娘和新郎的。当看到新婚的儿子和新娘翩翩起舞时,我和老伴的心中不觉涌起一种既温馨又复杂的感情,是甜蜜,是满足,是轻松,也是感慨。我们想到孩子的成长,想到我们在国外的奋斗,想到我们当年耽误了的青春,想到他们的未来,归结到最后,就是一个愿望:祝福他们。
我知道我得和新娘跳一场舞,但因为不会跳,就又点迟疑。 大概见我老没动静,儿子终于走来说:爸爸,你别忘了要和EL跳舞啊。我没有退路了,只得走上去和我们的新媳妇拉起手来。媳妇在我耳边轻轻说:爸爸,没关系的,你脚随便动动就行了。我于是踩随着音乐的节奏随便动动。好在人多,空间小,我的局促也没有怎么太引入注目。舞曲终了时,媳妇很高兴,笑得很甜,说:谢谢,爸爸。
这篇文章就到此吧。本该去年写的。今天正好是他们结婚一周年的日子。他们在德国有个小家。儿子工作稳定,媳妇硕士毕业后,适逢全球经济萧条,找工作耽搁了几个月,现在也有了工作。而且还在学中文。我敲了这篇文章,是纪念,也是父母对他们的祝福,愿他们美满,幸福,成功。
(090808 于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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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读小学时,课堂的墙上贴有一句高尔基的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后来就一直记在我心里。当有了孩子以后,就开始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爱读书的习惯。回想起来,我们的做法,大致是这三步曲。
第一是从故事到书本。孩子不识字时,当然谈不上读书,主要是听父母讲故事。但为父母者不要一直满足于作一个故事员,一个说书的。当孩子开始识字后,应该适时告诉他们这些故事是从哪儿来的。记得我在国内时,一开始也是和孩子讲故事,肚子里的故事快讲完了,他还要听,我们就告诉他,爸爸妈妈故事没有了,得看了书后再讲。他于是知道我们的故事都是从书本上来的。于是我们看书时,他也会凑过来看。他读小学二年级时,我们就开始买一些简易读物让他读。他很多字都还不认识,但不要紧, 只要有兴趣,囫囵吞枣也能会意。有时他还会一知半解地把书里的故事讲给我们听。开始听孩子给你讲故事,这无疑是一件十分愉快和温馨的事。
当孩子开始喜欢看书以后,第二步就是把他们引导到图书馆去,这对他们将来是很重要的。因为那儿才是一个真正的知识的海洋。但你需要和孩子一起去。当他看到你专心致志地阅读的时候,他也会静下心来找本书坐在那儿看了。这件事上,父母的身教很重要。当一对天天沉湎于扑克和麻将的父母,却要叫孩子认真读书时,那效果往往都是很差的。另外,让孩子学会从图书馆借书比到书店买书好。真正看的书大都是借来的,因为到时要还,就逼得人看。而买来的书倒常常搁之高阁,以为以后总有时间看,说不定一辈子都不曾看的。
再上一步,孩子大了,他或许会和你看同一本书,这时,他如果想和你交流读后感,那是一件大好事,你千万不要敷衍,不要不耐烦,更不要嘲笑他,摆老子的架子。你得倾听他那怕一点点闪光的观点。适当肯定他的真知灼见。他也许会反过来介绍你看某一本书,这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新局面,以前是耕耘,现在是收获的季节了。所以,只要可能,你需要看看那本书,或者至少看个大概,和你的孩子聊聊。哪怕单单倾听他们的观点,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我们儿子是十二岁到瑞典来的。他很快地掌握了瑞典语,英语,而且汉语也没有丢。在瑞典读中学时,老师叫学生试着就某个小专题作个发言,他就到图书馆里去查了些资料,讲得很好,大受老师的表扬和同学的青睐。有一次我过生日,孩子十五岁,却用他送广告的钱,送了我一本英文小说:《东方列车上的谋杀案》,这是他第一次送书给我,我知道我们父子已经有了共同的爱好,真的很叫人高兴。而现在,变成了他常常建议我们读什么什么书了。去年他读了赛珍珠的英文小说《The Good Earth》,听说我没读过,就借了一本给我。我读了,很感动。他和我谈起鲁迅等国内的作家,当年为什么会攻击赛珍珠呢。我就知道,孩子已经比较深地进入到这本书里,进入到与之有关的背景了。
所以,养成孩子爱读书的习惯很重要。这是一把真正的金钥匙,它不但丰富人的知识,更陶冶性情,还提高文章的组织和写作能力。这对孩子的未来,都是很重要的。现在我们孩子学业有成,有了家,在公司也很受器重。他家中有一间书房,书架上满满的书,有三成是中文的。我和老伴去那儿,他就常常和我们谈书。这时,我们心里会很温暖,因为我们有了一个和我们一样爱读书的孩子。
【后记】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前年贴过一篇博文《和儿子共同发表论文后》,有网友希望我再写点培养孩子的体会。当时我答应了,却一直没写,也一直有歉意在心。今天就敲了以上的文字,也算和各位为父母者的交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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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移居国外的人,想在海外安顿下来,都走着大致相同的路:先是签证延期,再就是拿绿卡或永久居留许可,而后就有个加入当地国籍的问题。改变国籍,我的几个在美国的朋友称之为“改变身份”,避“国”而不谈,反映了内心深处对故土的眷恋。
不少人加入外国国籍都有点“不得已而为之”的味道。真正不想做一个中国人的毕竟是少数。许多实际问题:诸如子女的前程,找工作的便利,出国旅游以及海外交流的方便,回国后个人的机遇和前景,等等等等,常常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大多数外籍华人,胸中仍然有一颗不死的中国心,所以他们才能照样中秋望月,重阳登高,新年聚首;他们才能慷慨解囊去救济大兴安岭的火灾和江淮流域的洪水;才能够拍案而起去怒斥美国电视台对中国奥运健儿的诽谤,媒体对中餐馆的污蔑,才能够欢呼刘翔夺金,李安拿奖,神舟腾空,嫦娥绕月。这一颗中国心,是植根在中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沃土上的,无论海峡两岸,都是一样。
我儿子大概受了我的影响,自幼就对中国历史感兴趣。一套《上下五千年》,不知看了多少遍,讲起春秋战国的故事来,比我还头头是道。记得他十一岁那年带他去南京明孝陵,他竟在那些断墙衰草之间留连忘返,摸着那些古砖石马,直到天黑了还不忍离去。他十二岁时,断梗飘蓬,来到瑞典,仍然对中国的历史文化感兴趣。有一次瑞典报纸上将“华夏”解之为“中国的夏天”,他气愤得不得了,投书报社指出他们荒唐的错误。
儿子到瑞典八年后,我带他去游北京,其时他已是二十岁的青年了。他在祈年殿里感叹,在回音壁前呼喊,他爬上颐和园的万寿山,他走进故宫的御花园,他更兴致勃勃地登上古长城的垛口,附瞰莽莽群山,去体会中华民族的庄严。
从北京回到瑞典不久,我们开始认真考虑入籍的问题。此事以前也议过,他似乎并不反对,因为他因此可以享受更多的瑞典福利,可以更好地在瑞典接受高等教育。但这时却表现得一点也不积极了。一张申请表,放在桌上,十多天都没有填。当我们问他为什么时,他低着头,轻轻地说了一句:“我舍不得。”
他这句话一直沉在我心底,现在只要一想起,心里就感到说不清的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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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们儿子小时候的一则故事。
那时他刚进初中,喜欢打羽毛球,暑期就在城里的羽毛球馆里买了张学生月卡,随时好去那儿打球。开始两天很好,但后来有一天他却沮丧着回来了,原来馆门上贴了告示,说今日装修,不开馆。我们说偶然一天,也是可能的。谁知随后每隔两三天,这样的事就发生一次,原来这羽毛球馆利用暑期装修。一个月下来,竟有八天没有开馆。孩子在家生气,心疼那买卡的钱,那是他周末送广告挣来的辛苦钱。我和孩子说,你生气没用,去找他们馆里的负责人谈一下,要他们补偿你们的损失。哪有这种道理,叫孩子们买月卡,却有近三分之一的日子不开门的。孩子有点怕打交道,他的几个同学也有点胆怯。人小,不敢据理力争。孩子叫我去帮他说。我也动了心,但一想,应该培养他一点和社会打交道的能力,就叫他自己去。我说:道理在你手里,你怕什么?瑞典又不是一个不讲理的国家。但孩子还是怕,一天又一天地拖延着,每当吃了闭门羹,回来就生气。我觉得这样弄惯了,将来怎样去面对社会上各种问题呢。最后有一天,我严肃地对他说:“你今天放学后,一定要到那羽毛球馆去找他们一次。如果他们不肯补偿,我明天和你一起去。但如果你今天还不敢去的话,你就不要回家来了!”孩子吃了一惊,看着我。我铁板着脸,让他知道爸爸真的生气了。
我虽然这么说了,心里还是有点打鼓,在琢磨如果他还不去打交道,我咋办?结果那天他欢天喜地地回来了。说他一开口,人家马上就道歉,同意退款,退了十天的钱呢。后来他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同学,他同学也把钱要回来了。我于是告诉他,将来生活中,小事能忍让的,可以忍让,但遇到真正不合理的事,得据理力争。从此以后,他慢慢学会了和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打交道的能力。比如去年他们小家庭定了一只大橱,运来后发现一侧的棱角有磨损的痕迹,他拍了照片寄到那家具店,要求重换一个无损的来。结果人家干脆将那略有磨损的上千欧元的家具送他们了。又比如有一次我通过一家华人旅行社定了芬航回上海的往返机票,谁知临出发那天,突然发现回程机票竟是从北京出发。仓促之间和那旅行社打交道,他们只同意给我一张从上海到北京的普通火车票。后来还是我儿子在瑞典直接和芬兰航空公司联系,才让我得以在上海到芬航办事处去换了一张从上海返欧的机票。
所以,孩子不能太宠养,当需要把他们推上第一线时,得让他们去锻炼,不能事事都父母包着。惯养的孩子,生活经验少,处事能力低,对问题和压力的承受力也不高,于孩子的未来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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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儿子去年和一位一半是瑞典血统,一半是德国血统的女孩结了婚。为此我还在论坛里写过一篇《儿子娶了洋媳妇》的文章,不知还有朋友记得否。他们结婚前,每逢圣诞,都是各自到父母家中过。因为结婚了,第一个圣诞问他们准备怎么过,儿子回答说:“还没有解决呢”。原来洋媳妇Elin要一起到她德国父母家过,而我们儿子要一起回瑞典我们这儿过。俺老婆一听,就对儿子说:“这事你就别争了,一起到她们家去吧。我们又不信教,圣诞原也是入乡随俗的事,怎么过都行”。我们这儿开了绿灯,问题自然就很快解决了。儿子欢欢喜喜地到德国岳父母家过了圣诞,节后一起回瑞典来和我们庆祝新年。
今年圣诞前,我们还没有问,儿子就传话过来了,说他们已说定了,今年到我们这儿过圣诞,然后去德国女方家过元旦。听来虽有点外交对等的味道,但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我们当然就同意了。
洋媳妇回来过圣诞,给了我们一点精神压力,因为多少得准备一下。圣诞树我们有,几年前买的,塑料的,一年用一次。虽不是真正的松树,我们也不是真正的教徒啊;再说那塑料树高大翠绿,挂满彩球还是很漂亮的。至于圣诞礼物,想了下,觉得还是该问下他们缺什么。两天后回答说家中差个烤面包机。没问题,我们买了。感到礼少一点,又送了他们一套日本的菜刀。另外额外为Elin买了一盒高档的比利时巧克力。儿子从小跟我们长大,知心知底,无所谓。新媳妇还是得格外多关心一点。
礼品虽然解决了,我老婆心里还是不踏实,早上天不亮就在床上辗转想心事。问她想什么,她说:“圣诞大餐的菜单啊,吃什么呢?”这媳妇以前跟她妈妈一样,基本素食。结识我们儿子后,慢慢有了改变,鱼、鸡、鸭也吃了,但牛肉羊肉仍不吃。最爱吃的是豆制品,这儿却买不到。我说:“别那么慎重吧,咱们中西合璧好了。在瑞典这么多年了,也知道他们过节吃什么”。于是我们去买了瑞典人圣诞喝的格吕格酒,圣诞Must(一种类似于可乐的饮料),买了姜饼,生渍鲱鱼,北极虾,买了小香肠,当然还买了在全世界的Ikea家俱店的餐厅里都能看到的那有名的瑞典肉丸子。
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上,冒着大雪,我将他们接回了家。第二天一早,儿子就郑重宣布,说今年这圣诞大餐,由他媳妇Elin全权负责,包括买,包括烧; 他做帮手,“爸爸妈妈就不用操心了”。我一听,问是真的吗,他说是真的,是Elin提出来的。我当即表示同意,因为这才像一家人嚒。我老伴起先还想谦虚一下,后来也就同意了。第二天他们要出门采购了,俺老伴忙告诉他们我们已经买了什么什么了,可别买重了浪费了。
中午,他们提着大包小包回来了,放在桌上,一样一样往外拿。看到他们还买了好几盘鲜肉糜,问他们可是想包饺子,儿子说:“不是,是想做瑞典肉丸子”。“不是跟你们说了肉丸子我们已经买了吗?在冰箱冻着呢!”我老婆大声说。儿子说:“Elin说了,她想做新鲜的。因为德国有句话……”,“什么话?”我们好奇地问。儿子笑着看了Elin一眼,说:“媳妇不能太懒惰。”。我们一听,不觉放声笑了。Elin也笑了起来。我们的笑中充满着赞许,她的笑中洋溢着自豪。
我和我老伴于是就上楼看我们的书,上我们的网,让他们在楼下舞弄。楼下厨房里不时传来叮咚的刀板声,哗哗的流水声,以及小俩口的说笑声。他们互相之间不叫名字,都喊“älskling”,即瑞典语“亲爱的”。一声声Älskling不断地传上来,我和老伴听了,互相对视,都感到好笑。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了,也从没有这么“亲爱的”不离嘴啊。
然而我们这媳妇其实还不是烹调高手。在他们工作的中途,我下去往我的茶杯里加水,看到水池旁的工作台上一溜摆开肉、鱼、菜且不说,餐桌上一只手提电脑开着,一只手机躺着。Elin刚和她在德国的妈妈通了电话,问肉丸子怎么做才正宗。她母亲是瑞典人,自然一步步告诉她女儿,怕她记不住,就将方法Email过来了。开着的电脑上就是她母亲刚寄来的方法。我加了茶水后上楼和老伴说,新一代真不得了,做这顿晚餐,电脑手机视频等最现代的通信设备全用上了,那儿简直就像一个淮海战场的作战部啊。
媳妇虽不是烹饪高手,但菜谱选择还是很有特色。如两道大菜,一是“Jansson的诱惑”,这是瑞典最传统的一道菜,或称之为国菜,得名于瑞典十八世纪的歌手Pelle Jansson。菜是由土豆,盐浸鲱鱼块,洋葱,奶油和多种调料烤制而成。另一道热菜则是蘑菇牛奶烤蛋。在时间安排上,什么先作,什么后弄,也都井井有条。如Jansson诱惑烤的时间长, 得先烤,同时上面的电炉正好炸瑞典肉丸子。蘑菇不能太早切片,小香肠热吃才脆嫩,得最后做。在忙碌中间还特为安排了一个半小时闲空,观看电视里的唐老鸭动画片。圣诞下午看唐老鸭的动画片,是瑞典几十年的传统。届时合家老小坐在一起看,同时饮格吕格酒,(一种加了杏仁,葡萄干,带有桂皮的热酒),这是圣诞活动的序幕。以前我们圣诞前夜看这动画片,因为忙于晚餐,都看得心不在焉。今年是第一次从头看到尾,看得投入,看得高兴,看得不必担心厨房里的任何事情。
有Elin掌厨,我们吃了一顿瑞典的圣诞晚餐。有Jannsson诱惑,蘑菇牛奶烤蛋,瑞典肉丸子,煎小香肠,芥末鲱鱼,火腿,生腌三纹鱼,蔬菜水果色拉,冰激凌。饮圣诞啤酒,圣诞Must。唯一一样中国食品是喝了点绍兴黄酒。
晚饭后,来了几个祝圣诞快乐的电话。就在我们接电话时,Elin和我们儿子一起,收拾了餐桌。该并的并,该冷藏的冷藏。接完电话,刚才杯盘狼藉的桌面,已干干净净。我于是上楼套了一件红色的羊绒衫,当今年的圣诞老人,分发圣诞礼品。欢笑,惊喜,拥抱,拍照,自是其乐融融,不必细说了。礼物分发完后,儿子和他的“亲爱的”,就到厨房水池边洗碗了。儿子洗,Elin帮助擦干,两人不时来几个Kiss。刚喝了黄酒的我,看到这,心里似乎就更温暖了几分。
(初稿于2009-1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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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气看完,谢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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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推荐,看完了。
教育就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心的人随手可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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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忙间竟没有留意到是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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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
ps. 此安妮非彼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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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的文章,谢谢楼主转载{:8_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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