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心理分娩 – 放飞你的孩子【转帖】
在新西兰
前几天,在一个亲子关系的讨论会上有这样两个分享:第一个母亲的婴儿常常掐妈妈的脖子,留下红红的印记,她受不了就让孩子掐她的肩膀。第二个母亲的孩子喜欢与她交颈而睡,常常让妈妈不眠,有时她不得不让孩子枕在她的肚子上。这两个看似不同问题有共同的原因,那就是母亲没有认识到孩子已经是个独立的个体,孩子不能伤害别人,包括他的母亲,也应当学习自己睡觉。我把在心理上让孩子离开母亲、独立的过程叫作心理分娩。
心理分娩是相对于生理分娩来说的,生理分娩是母亲与胎儿身体的分离,产生一个物质上独立的个体;心理分娩是母亲与孩子间心理上的分离,产生一个心理上独立的人。前者是短期的,只有几个小时;后者是长期的,会有十多年的时间。前者伴随着身体的剧痛;后者伴随着许多心理的不安。前者的结束是后者的开始。每个母亲都能顺利(或有少许麻烦)通过前者,而只有少数母亲能顺利通过后者。人们为前者做许多的准备,而对后者则默默无闻。两者有个相同之处,就是父母,特别是母亲处于主动地位,知道适时地给孩子空间,让他独立。
心理分娩是个漫长的过程,过急过慢都不可。过急会给孩子心理的伤害,缺少安全感。近来,医生多嘱咐年轻的父母尽可能多地亲近刚出生的婴儿,就是一个改进。过慢不仅阻止孩子的心理成长,还会导致父母与子女的冲突,有人讲青春期的反叛是心理分娩,我认为那是心理难产的过程。说到这里,你该知道心理分娩的结束最迟该是在青春期以前。不幸的是大部分的父母都没能做到。最糟糕的例子是那个枪杀了二十六个小学生和老师的Adam (亚当) Lanza 和他的母亲Nancy Lanza。 在他十七岁时,亚当的母亲依然为他决定一切,如CNN的一篇报道说:
“他的母亲是老板。 当理发师问亚当是否喜欢他的发型时,她管起来。”
“男孩会听他的母亲。永远,永远,永远。他决不会违抗她。”
随着孩子的成长,他们的能力不断增强,相应的自主性,自主的要求也增加,父母应不断地把监管的权力归还给他们自己。否则,恒定的父母的监管就象往一个固定的容器里加火药,他的威力不断地增加,等到有一天爆炸的时候,容器破了,也伤及许多周围的人。亚当先杀了他的母亲,后去小学射杀了二十多个小学生。
当然,其他的可能性是容器的强度超过火药的能力,他就默默无闻,或自燃了事。许多孩子的自杀可能与此有关。
心理上没有分离的亲子关系可能表现为以下两者,“父母的世界就是孩子的世界”或者“孩子的世界就是父母的世界。”同一个父、母在不同的时候可能有不同的表现。
心理分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混沌的一体(出生到两岁):在这个时期孩子自我的概念还没有形成,父母、特别是母亲决定关于孩子的大部分事情。这个时期要注意的是不能过急,比如中国传统上,在小孩子几个月时,就训练按时尿尿,这可能是过早了。原则上,如果小孩子对于要训练的事不感兴趣或急躁或哭闹,就可能是过早了。又比如小孩子很小就对自己用手抓着吃感兴趣,大概婴儿会坐不久,父母就可以在吃饭的时候,给他们些容易抓着吃的适于他们吃的食物。所以不能因为父母的方便,硬让他们提前或推后学习他们的感兴趣的技能。[size=15.454545021057129px]
二、你我不一样(两岁到五岁):自我的概念在这个时期形成,他们开始区分自己与周围的世界。当孩子说“我”的时候,要鼓励他们感受自己的身体和内心。因为受注意力的限制,他们这时对周围的感知还不很完整,与大人交流,叙事都会与事实(更可能是与父母所知道的)有出入。不要因此轻易断定他撒谎,不要试图纠正他,不必太在意。大部分的孩子如果给他们充分的机会,应该能自己吃饭了。他们饭桌上要吃什么,吃多少应该由他们自己决定了。给他们拿饭时要询问他们。为了避免冲突,不应吃饭时教导什么食物有什么营养,平时交流时可以讨论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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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能行(五岁到九岁):孩子开始以我为主体,尝试各样的事情。这个阶段的早期,孩子能学会自己穿衣服,父母应把穿什么、穿多少的权力移交给他们。孩子能够区分自己的想象与事实,应让他们知道诚实的重要性。应鼓励他们尝试各种体育和音乐项目,但是不要强求他学习音乐或体育。在这个过程中,你应该告诉他父母的底线,父母也应该了解孩子的底线,就是让他反应过度的事。有一段时间,我的儿子特别怕风,每有刮风的日子,他就不安,不能睡觉,甚至哭闹。我们就鼓励他去查天气预报,看风速有多少,并告诉他,我们都有害怕的事物。孩子对事物的情感的反应,如不伤及别人,应该被接受,被理解。而对别人发怒时,应该让他自己去冷静,不要以怒对怒。在情感上,孩子的害怕焦虑是他的底线,无论原因多么不可思议,父母不要觉得不可礼遇。而不能发怒伤人,则是大人的底线。记住向孩子妥协是让孩子学习妥协的方式之一;父母坚持自己的底线是另一种方式。二者缺一不可。父母坚持自己的决定不可以急躁、发怒;向孩子妥协时不可以骄纵、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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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他不行(九岁到十三岁):随着他能力的增长和适当的鼓励,孩子不仅知道他能行,也知道有些人不行。比如比他小的孩子,要让他知道对能力不足的人的同情与帮助,许多欺负小孩的行为可能在这个阶段发生。这些欺负人的孩子,多数是被大人“欺负”了的。他也能认识到父母的许多不足,父母应让他明白父母也知道自己不足的地方,然而父母的权威不是因为父母是不是完美而给的,而是因为父母所有的责任和义务而给的。父母的责任是在孩子成人以前提供他身体和心理成长的健康的物资与环境,给他以适当的指导与引领。所以这个时期应让他们与幼小的孩子接触,给他相应的职责。让他们感到父母对他们的尊重,也要让他服从父母的决定。顺服权威将使他终生受益。顺服的同时要懂得保留自己的意见。要知道服从是一种选择的行为,不是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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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放飞(十三到十八岁):对父母来说,让孩子飞是不容易的事。前些日我在网上查了些英国住宿学校的事,据说孩子在七八年级送去全日住校是最好的年纪。美国的住宿学校很少,我们大概不会送他们去住校。然而想到那个假设的时候,我的心里就猛地有了些苍然(我女儿今年上五年级)。让孩子飞会有些不安、舍不得、孤单,孩子该飞的时候不让他飞或不能飞是紧张的、布满硝烟的、有时是危险的。所以二者取其轻,还是人他飞的好。为了预备最后的放飞,父母要在前十二年不断地提醒自己,孩子最终是社会的,不是父母的。在许多衣食住行的决定权给了他以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在青春期由监管变为参谋。强求的服从往往不再有效,只能使亲子的关系恶化。这个阶段,孩子应是他自己绝大多数事情的最终决定者。父母的底线大概与法律相近,比如不能喝酒、吸烟、吸毒,否定过早的性行为,更否定过早的生育。这些事情应该在十一、十二岁提前与他讨论,经常(一年几次)地讨论。除此以外,父母可以讲自己的喜好,但是应允许孩子有他自己的选择。
这几个阶段是大致划分的,它们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每个孩子发育的快慢不一,所以父母应该根据自己孩子的情况教给他适当的技能,给他适当的自主权。孩子的能力与权力应该相称,接着而来的是相应的责任。比如吃饭,在他原意的时候,先教他会自己吃,他会吃的时候,就给他自己吃的权力,接着他的责任是自己吃饱,按时吃饭。这样与能力平衡的权力与责任是亲子和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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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和教看来都 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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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妈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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