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看到了个很强大的帖子,姐妹们没事儿去看看吧
在新西兰
要结婚了,夫家付了20%的首期, 要做财产公证。
http://China2au/viewthread.php?tid=1241828&page=1#pid20639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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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尤其是在国外的独身子女和国内的真的不一样。国内大环境都是男方买房。这里的大部分是合买,而且考虑自己的利益比较多。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如果本身就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想法不如在买的时候就分好,不然到要分手再来分财产真的闹得要恨不得撕破脸的。身边有个JM就深受其害。
所以要是大家都很在意自己家出的那份钱,还不如早早把财产公证了,免得日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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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还是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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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这个帖子的人说得也没错,首付的20%是父母的这辈子的血汗钱,说不好听的还是棺材本。
所以他说首付归还给父母应该的啊。。。剩下的80%以后再和女朋友一起分,因为是他们共同还的贷款、、
如果我是他老婆我也会理解他的,何况他们现在只是男女朋友而已,还没结婚呢。。。保不齐以后发生什么事儿呢。像他们这样的不做财产公证怎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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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这帖
觉得人家不愿意把父母辛苦攒下来的钱拿出来为自己的爱情买单
非常孝顺的想法呀?
楼主觉得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吗?
人家说得很清楚,父母付的20%首期所以应该拥有20%的产权
剩下的和女朋友平分
我没看出来这帖有任何的“强大”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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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个贴贴出来当然是大家讨论了。我有我的想法,你有你的观点。
我要是他女朋友我不会同意这样做,尤其男方还有把房子的名字过户给父母的想法。这样做是对女方的不尊重,不信任,同时对将来没有把握。
就是鄙视这样的斤斤计较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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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COURSE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大家互相尊重,对吗?
但是我看这位MM可能没有把人家的帖子看完全,人家说得很清楚
做公证,是公证父母拥有20%的产权,因为首期的20%的确是父母的血汗钱
剩下的80%产权他和女朋友一人一半
的确,信任很重要,但是没有必要拿父母的血汗钱去证实
除非这个钱是他自己赚的,那就另当别论,不是吗?
再者,现在多少年轻人不都是开开心心的结婚
结了婚后发现不合适,就闹离婚,接下来就是在财产上的你争我夺
所以我觉得要求做公证的人也只是想对父母的血汗钱加以保护而已
如果换位思考,20%的首期是女方家付的,男方家没有付,那女方又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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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以父母的名义买房子,律师说他们毕竟不在这里, 程序会很繁琐。 就用自己的名字"
这句话很关键, 意思就是本来只打算用父母的名字, 在条件不允许下, 才考虑到用自己....LISTEN, 这里根本就没有提到房产上会加他GF的名字哦. 由于房产将放在自己的名下而又考虑到可能会被GF分掉一半的危险, 才会有现在的财产公证.
怎么说呢, 出发点就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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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人不一样, 有的人在不完全信任对方的前提下, 一样可以和他/她结婚生子, 内心里当然随时都要防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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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男人到底是怎么了, 自己没有办法养家糊口,挣个安乐窝养老婆, 还想着白捡个老婆给他挣房子.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虽然现在不用LG养了, 但是在婚姻里女人付出的还是要比男的多的多. 那么男方在首付上吃点亏又怎么了, 毕竟将来还是要2个人一起还呀.
这个帐算的这么清, 女方以后也可以说, 我生孩子,完全是我在付出, 男方是不是要给怀孕辛苦费, 宝宝姓名冠名权, 哺乳费等等. 这样才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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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老公要跟我财产公证--表示他对婚姻生活没有信心
那估计日子也不好过
我同意女人这辈子付出的肯定比男人多-
因为他们会以家庭为重-生儿育女-
哈哈-
也许比较明智是要公正财产吧--
用父母的钱做首付我自己也挣扎过--所以迟迟还没决定
继续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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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样很伤感情而且我会觉得那个男的不值得信任,连这点事情都斤斤计较,那以后婚姻生活里的事情既更难解决了!要我,我绝对不嫁给这种男的,就像ls的一位mm说,出发点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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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以父母的名义买房子,律师说他们毕竟不在这里, 程序会很繁琐。 就用自己的名字"
同意pala观点。那位LZ本来想把房子全部放父母名下,发现不可行之后又想放在自己名下,那么如果这两种想法要是可行,他会不会不要女友一起分担80%的贷款呢?如果真的孝顺父母,又爱老婆,为什么不自己努力赚回那20%还给父母,而不是没结婚就想着以后分财产时会吃亏。只不过是打着孝顺的名义不让自己吃亏。要是房子只写他的名字却还要女友一起还贷,那就是打着孝顺的名义理直气壮地让“软饭”变硬。
如果要这么清清楚楚地算数,难道只有看得到的金钱才能算损失?身心损失算不算?女人怀孕生子,几乎要赔上半条命,那位LZ是不是可以考虑以后离婚他老婆会很吃亏,提前婚前协议:离婚的话就还他老婆半条命,加上怀孕生子的后遗症全部由他接收。呵呵~后面那条万一那时候的科技医学依然实现不了,就多赔25%的命抵数好了。
还有更强大的帖子:http://China2au/viewthrea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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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ammy1112
你这姐妹真有意思,要吵架回家去吵,别在我们这“和平”的sky网上挑什么事端,我都看不过去了,每个人都有不同意见,你也不要执意的鄙视别人的看法,要平和一点么,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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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S我了! 这些男人的父母都怎么教育孩子的?
这么吃软饭, 他们作为男人的自信从哪里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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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那个男的就是防着13楼说的那类真正jp的人呢。好男人、好女人有,贱男人、贱女人也大把的。谁也不能保证自己都是带着慧眼识人的,不要然也不会出来这个婚前财产公证了。清官难断家务事,还是8卦娱乐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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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女孩,她与她老公一起买房子,她老公出的首期,大家一起供,她老公的收入是她的三倍.但是为了少交点利息,女孩向她父母借了20%的房款,然后叫了律师写了公证,说如果二人一但分开,房子卖了,首先要还女方父母的钱之后再平分,她老公很开心的同意了,她老公是洋人.
我觉得这种事情,二个人商量一下,如果大家都开心同意,也没有什么拉.最主要看你们自己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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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位mm在原帖上回的帖子了,你很大方,心态很好。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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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L碌碌Y
我已为人妻,为人母,虽没碰到过公证这种事,但如果真遇上了,我没问题,就去公证呗,因为这样公平!
男女已经平等,还真有什么女人为家庭付出更多之事?JM们还是不要把自己定位于弱小者、受害者或是享特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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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我理解那个男的做法,正常的。我是男的我也会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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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那样做是没错...
只是为那个女的觉得悲哀...
婚没结, 房没买, 男的就开始想分开以后的事情了...
或许这个社会就是这样... 但是换作是我... 接受不了.. 是一份不信任... 对感情的不肯定... 与其这样, 宁愿这首期两个人慢慢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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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好啊...见过一个男生连一瓶JUICE都要和他老婆计较的, 原因是"这个JUICE是你要喝才买的, 我没喝哦"...这种老公你敢跟吗?? 敢和他过日子吗??
男女如何平等?? 等到男人能生孩子了, 那就真的是男女平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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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别说男女从来没平等过 这个世界上就根本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公平和平等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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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姐妹似乎更加有意思!是您说要平和,但也是您一上来就说“要吵架回家去吵”?
这里每一个留言的人都是各抒己见,没有人在吵架!不是吗?
你也说了,每个人都有不同意见,那为什么从你的言语中透露出的却是意见和你不同就是在吵架?
我的回帖在7楼,请您仔细阅读,然后给我讲解讲解
我回复里的哪一句不和平了?哪一句挑事端了?哪一句又执意的鄙视了别人的看法?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我的回帖很有教养,没有对任何人挑衅或者像有些人一样蛮不讲理
如果连这样礼貌的回帖都会被你人身攻击,那我只能向你认输!
但是希望你做人做事能够逻辑且公平!而不是没有理由“还击”了就开始人身攻击!
BTW 如果是因为我的回帖触及了您个人的伤处而让您不悦,我向您道歉!我一向对事不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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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MM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想法和看法
作为一个女生,我很理解你的想法和看法
因为你在乎的是感情和信任,而不是财产
说实话,谁又不是呢?
我想你男朋友或者老公一定是对你很宠爱,很信任
ANYWAY 再说多了,怕又有人误会大家是在吵架
总之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啦!我闪了!
BTW 也谢谢楼主能够在我们意见不同的时候很有教养,很礼貌的对待每一个回帖!
HAVE A NICE W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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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啊,这个男的有点想太多了,感觉很防着自己的女朋友,这个女的要是知道了应该很伤心, 但是呢,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在一起的时候什么都好说,分开了没人想自己吃亏,我想那种分手了还想你什么都好,你要什么都给你的人应该很少, 我还真听过女的说要和男的分手了,就分男的的房子,说是这么多年的青春费, 其实做不做公证主要是看什么人了,因人而论,没有对错之分. 看你相信她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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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真是个雷人的帖!
不过相信法律会公平的帮助那位可怜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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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MM~~就是鄙视这种还没结婚还没买房,就已经害怕分手要分家产的男人~~没有责任心,更没有自信心,要是他GF看见了,还不被气死~~
出了国就变得这么斤斤计较,既然这样就不要在一起,他女朋友稀罕不稀罕这20%的首期还不知道呢,自己就在那里杞人忧天。。。无语中。。。
要是父母棺材本就不要拿,有本事自己赚去,再说了20%而已,能有多少,搞得跟老外似的还公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