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急求 !!父母3年多次往返, 2020年9月到期,
在新西兰
急求 !! 2020年9月簽證到期, 但是2020年2月已經在新西蘭呆滿18個月了 , 有什麼方法可以繼續在新西蘭呆著的, 是需要改成學生簽證, 還是可以繼續續簽旅遊簽證, 請各位幫忙解答一下, 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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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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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年纪多大了?还能弄学生签证?就算新西兰对学生年龄没限制?申请学生签证也要出具相关学校证明,学费收据的,移民官也不是傻子。你自己要贴额外交学费。当然如果她们真的要读书也无所谓
你父母这么喜欢新西兰?我父母请他们来都呆不了几天。社交圈都在国内,就是这里搓麻将也找不到熟悉的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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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幫忙解答的話, 就不要發表那麼意見了, 每家的情況都不一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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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普通的访问签证,单次可呆9个月的那种,到期可申请延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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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需要等到2020年9月3年結束再申請的是吧, 可以呆滿18個月之後就直接申請普通的旅遊簽證了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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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重新申请旅游签证,另外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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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学生签证除非你父母真的要上学,否则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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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签。
或普通签证,只要符合9/18,申请日期往前推算18个月内累计在新西兰的时间不超过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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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申请了旅游签证,也不能违反9/18这个逗留条件,因为父母探亲其实还是属于visitor这个类别,是有step down的要求的。
至于学生签,不是不行,但是风险蛮大的,毕竟移民官会考虑申请人是否出于真诚的想在本地进行学习,还是只是为了逗留,而且学生签有出席率和成绩的考核(如果将来要续签的话)。
个人见解而已,不要视为提供移民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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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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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可以在新西兰给父母申请学生签证(2020年2月前),这边直接找个中介都能办理。如果父母愿意去上学的话,其实还是挺好的,能学点英文认识些新朋友。或者就是办旅游签,但要满足那个9/18原则,得算一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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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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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办学生签证的话,上半年学再回国申请下一个三年往返,会不会不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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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应该是可以的。学签结束以后,三年往返签需要回国重新办。主要是看体检吧,一般这个签证主要卡体检。其他只要材料准备充分,没啥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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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完全错误。 父母3年多次往返是18/36逗留条件。 普通访问签证逗留条件是9/18或者12/24. 两者逗留条件完全不同。 不存在step down。楼主可直接申请普通访问签证,不受之前的父母3年多次的逗留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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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哒,那就放心多啦,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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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理解错。
general的visitor visa即使申请下来,也要遵循往前推18个月不能逗留超过9个月的要求,即使申请人持有的是另一个类别的visitor visa。
申请是可以申请,但能不能继续留下来就是要看已经逗留的时间。
并不是说申请一个新的visitor visa,逗留时间往后推18个月,而每新申请一次这个时间重新计算,否则申请人不是可以永续申请visitor visa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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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还是不正确。理论上是可以利用两种签证实现长时间停留的。 比如,申请人2000年1月1日拿到父母3年多次,住到2001年6月31日离境。如果再次申请父母3年多次,必须等到2003年1月2日。但不会因为申请人已经住了18个月,影响申请人在2001年7月1日拿到普通访问签证,申请人可用普通访问签证住到2002年6月31日离境。 申请人可在2003年1月2日再申请父母3年多次,住到2004年7月2日。然后在2004年7月3日再次申请普通访问签证,住到2005年7月2日。在5年半时间里,申请人使用2次父母3年,和2次普通访问签证,实现了在新西兰停留5年,但只离境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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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2001年7月1日拿到普通访问签证,申请人可用普通访问签证住到2002年6月31日离境。请问,持普通visitor签证如何停留12个月?
其次,父母探亲以及普通旅游签证都有离境的要求,过于频繁地出境入境,移民局是有权力拒绝签证持有人进入新西兰的。
再次,根据移民局的operational manual,已经住满18/36的申请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申请后续的多次往返临时签证。
V3.110.10 Issue of further multiple entry visitor visas under these instructions
A further visitor visa under these instructions will not normally be approved within 3 years of the date that the most recent visa was granted under these instructions.
The following people will not normally be eligible for a subsequent multiple-entry visitor visa under these instructions:
a people who were granted a visa under these instructions and whose sponsor was not in New Zealand during the period(s) of their visit(s) to New Zealand;
b any person granted a visa under these instructions, who remains in New Zealand for a period in excess of the maximum allowable stay (18 months).
我其实倒很想你说的是真的,那么很多人就不用头疼在父母团聚类别未开的时候,父母不能过来暂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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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次最多1年,条例如下
V2.5.1 General visitors
a. Visitors to New Zealand are limited to a maximum stay on a visitor visa of nine months unless they:
i. are genuine tourists (see V2.5.10) who require no more than an additional three months to complete their itinerary; or
2. 父母3年单次停留6个月,须离境再次入境。移民局无权拒绝符合签证条件下的出入境。
3. V3.110是parent and grandparent multiple entry visitor visa instructions.
V3.110.10 指的是 a further visitor visa under these instruction, 这里是指父母多次的instruction,不是指普通访问签证的instruction under v2。v3.110.10 没有说v3.110.10 适用v2 instruction下的普通访问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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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指出的第一点,inz已经很明确了,除非是出于真诚的旅游需要,才能延长3个月,换句话来说,当申请人申请延长到12个月的时候,是需要出示相关的行程和证据的,而下一次再申请general的visitor visa时,inz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上次旅游的相关证据,要是co不满意,拒签是分分钟的事。
第二点,我说的拒绝入境是持有general旅游签的时候。
我始终认为,新西兰政府是懒,但不是傻子,是没有让人5年内只需要离境6个月的visitor visas可以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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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前面两点不是重点,不能避重就轻。 核心问题是第三点:
申请普通旅签的时候,在考虑9/18条件时,是否要将之前三年多次往返停留的时间计算在内?
你提供的v3.110.10不能证明适用v2 instruction下的9/18.
我的答案是不需要。因为没有任何一条instruction允许这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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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旅游签的逗留条件是visa granted之后的18或者36个月只能不能超过9或者18个月,同时不需要理会之前是否申请过其他种类的visitor visas?而不是入境之日起往前推18或者36个月不能超过9或18个月,同时考虑之前是否持有相同或不同种类的visitor vi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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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区别general visitors under v2. 和 special visitors under v3. 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逗留条件,不能混用。你看一下v2.15 (e), Where an applicant is applying under another visitor category that allows multiple journey visas, those instructions prevail. 所以,v2 的 instruction 只适用general visitor. 我的答案是:
当你申请普通旅游签时,不需要理会之前其它种类visitor visa下停留了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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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申请签证,不仅要考虑停留条件,还需要参考其它条件,但是移民指南留下这个漏洞,可能就是给符合条件的人一个真正长期停留的机会。也为以后增加一个父母长期停留签证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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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个漏洞,如果你能申请下来,愿闻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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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在nz,可以直接申请单次的签证延期,你可以给一封support letter,写明为什么希望申请一个单次的extension签证,然后之前的三年探亲失效,等extension过期前回国,在国内重新递交普通visitor的多次往返签证,不会相互影响,我之前给我妈这么申请过。不过还是建议咨询一下靠谱移民中介,如果父母很喜欢这里,满足 养老退休移民条件,这个是可以继续申请的好像,不过一般个人收入这个问题比较关键。要求还是挺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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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父母3年往返签证快到期了,意思是到明年又可以重新申请3年往返了,想问一下,可不可以
明年回国内先申请一般类别的旅游签6个月或者9个月的,过来后呆满,之后再回到国内申请3年多次往返签呢?我的理解是因为一般类别旅游签和3年往返的不同,不需要遵循9/18,18/36的原则,有类似经验的朋友说说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