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抚养权问题 急急急!!!
在新西兰
我现在很着急 我申请了技术移民副申请是我三岁的女儿 我和她妈妈两年前离婚 离婚协议上孩子归我抚养 她有探视权 关于女儿抚养权那块 我递交了离婚协议的原件翻译件和公证件 离婚证的原件翻译件和公证件 外加一封公证了的前妻的支持信以此证明她同意我带女儿移民
这个月月初SPC打回来让我补材料 让我去民政局开抚养权相关的材料 证明我有小孩的抚养权 我打电话给我们当地的民政局人家说不知道这时什么东西 不给开 又让我去民证局开我和我前妻有旅行离婚协议的证明我又打电话民证局人家说你们履行没履行我们不知道没法开 我发邮件解释了下
现在CO情况反应了上去现在CO在等technical advisor的回复她的
我该怎么办呢会被直接拒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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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已经证明了你有孩子的抚养权。前妻的申明同意孩子移民。这两点满足就行了。没事的,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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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我是可以帮忙的。可你这是移民问题,我就帮不上忙了。
旅行协议这块我倒是了解的。父母一方如果不同意,另外一方(包括有抚养权一方)都不得把孩子带出国。否则,国际刑警是会机场抓人的。
要求有旅行协议非常合理,抚养权是你的,未必你有权带孩子离境。一封信的证明可能未必足够(可以是伪造的)。所以,需要去办一个公正,作为正式法律文件,证明你的确有权带孩子离开中国,到国外去。
既然做了,就做个允许自由离境的协议,免得未来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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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妻寫了信了啊而且還公證了可還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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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公正估计是不够的。我知道的实例,在国内离婚并签了抚养权协议,回来新西兰还要重新打一遍官司,上一次庭 ---- 是有三方律师与法官的上庭。一个律师代表父亲、一个律师代表母亲、一个律师由法庭指派代表小孩。
在新西兰的法律概念中,父母签订了协议有可能并不能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利益。所以,必须要有一个独立律师代表孩子的利益来进行辩诉,以避免父母双方拿孩子的利益来做交易。
碰到移民局的案子,我就不知道如何弄了。估计一封信是不是太不正式了?需要有个正规的协议合同才可以?或者,在这里,找这里的律师签订抚养权协议与旅行协议???? 这个估计你还是要去问问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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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離婚協議書(這協議書需有相當於中国法庭的合法性)判給你女兒撫養權 (有探視权也沒關係),再加一封前妻在公証處見証过,同意女兒跟你移民的信;这兩個就足夠了。
CO 要找technical adviser 因為CO 不懂;
這兩份東西就夠的了,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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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一個月了 沒有任何消息 前天凌晨打過CC沒有update 這個問題似乎不太好解決 沒有想像中的簡單
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 ... ss/processing-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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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做一份民事调解书,大概的内容是小孩的抚养权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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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孩子团聚移民现在都收紧了。去年年中的时候,处理时间是3个月,现在online process都要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