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父母类团聚移民最后两年移民监的疑问
在新西兰
想请教一下论坛里的各位前辈, 我父母已经于2015年9月获得了PR,然后于2015年12月入境(两人同时)激活。 按照常规算法最后2年 也就是2018 12月到2019 12月 然后 2019 12月到2020 12月 期间每年必须待满184天时间。 可是我爸爸在2012年左右已经用他的名字买过房子。
问题1 我爸爸是否符合新西兰税务居民里面在新西兰拥有永久居住地(房产)这一项规定
问题2 如果符合 那请问是否只需要在2018 - 2019, 和 2019- 2020 这两段时间内满足每年41天的居住就可以在2020年 申请永久回头签了
望各位前辈不惜赐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