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关于永久回头签的时间计算的问题
在新西兰
我是2016年7月1日获得的 resident visa, 这个签证会在2018年的7月1日到期。
我2016年7月26日至9月4日在中国休假,然后从2016年9月4日至2017年7月1日一直在NZ。在NZ这段时间远远超过了184天。
从2017年7月1日到今天(2017年12月16日)我一直在NZ。2017年我会一直在NZ。
请问我可以在2018年的1月3日递交PRV吗?谢谢
我打算在2018年2月份离开NZ,去中国或者美国,在2018年的7月份可以在中国或者美国申请PRV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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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01/07/18当天或之后才可以换p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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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答。请问我能在2018年2月份离开NZ 去其他国家,然后在其他国家的nz使馆办理PRV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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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不知道,但在中国。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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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18年7月1日之后申请,注意计算方法是:申请当日向前倒退两年,每年超过184天。
按照你的安排,如果你在18年7月1日申请,时间是没问题的。但如果你晚一些申请,比如在18年11月1日申请的话,倒推两年,就是16年11月1日~17年11月1日;17年11月1日~18年11月1日。这种情况下,你17年11月1日~18年11月1日这一年里面,住的日子肯定不到184天,就没戏了。
所以,你最应该做的,就是在18年7月1日之后,尽早申请PRV。
在中国和美国都可以申请PRV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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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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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了中介说,第一年:累计住满184天,第二年:累计住满184天就可以了。然后最好是在当地递交。至于能不能在美国,最好多找点移民顾问中介问下。或者直接写邮件给移民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