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急求~ 配偶旅游签问题
在新西兰
大家好 最近在给国内配偶申请配偶旅游签过来 可是发现最新的INZ1198申请表里 有这样一句话:
[size=10.000000pt]Evidence of the duration you have been livingtogether with emphasis on the last 12 months. 意思是现在的配偶旅游签也强制要求过去12个月内必须在同居?可是我在这边工作已经14个月了,只是异地,可是财务,各个方面都是相互支持的,有时间[size=13.333333015441895px]也相互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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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0.000000pt]有谁能帮忙解答这个问题 谢谢啦!!!
评论
好像没有配偶旅游签这种签证,INZ1198就是大家常说的配偶工签,配偶的如果批下来是允许工作的。
看你引用的这段话 你不必悲观,“emphasis” 证明只是侧重,不是强制。如果过去几年一直住一起,最近一年因为来新西兰工作学习才分开应该还是有说服力的
评论
额。。。。。当然有了,和配偶工签的区别就是不能工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