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求助~关于配偶PR,现在移民局要我们解释
在新西兰
情况大概是这样的:
1.我和我老公的关系是2010年开始恋爱的,但是当时我人在国内,我老公在NZ,所以都是异地恋,主要通讯都是QQ,电话,Skype.
2. 2012年3月我们在NZ注册结婚的,当时我申请了一个月的旅游签来NZ,一个月之后(同年4月)我就回国了,我老公依然留在NZ。
3. 2012年8月份我老公开始向移民局申请技术移民,而移民表格里面也有写明他已婚(但没有把我加在副申请人上,因为当时我人不在NZ,而且当时我跟我老公也没有同居一年)。老公的PR是在2013年4月帖纸下来。
4. 2013年4月我人才来到NZ,跟老公同居了10个月才开始把我的所有材料交上去申请我的配偶PR,中间也补交过材料证明。
直到今天,我收到移民局的邮件,要求我们解释为什么当初我老公申请PR时没有将我加上一起。可是但时我们是异地分开的,而且之间也把我们分开时的通讯记录都交过去了。
各位有经验的前辈帮忙出出主意,我们是自己回个邮件跟移民官解释还是请律师写解释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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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担心,问题不大的,自己按你说的解释就行。只要你老公技术移民的表格里有填写你的信息(配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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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时为什么不一起申啊?换我是移民官我也会发问啊。。。解释清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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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时我人并不住在NZ,所以根本没考虑过把我加上去,而且我们也不知道有这回事。
如果我们自己回个邮件跟移民官解释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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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己回邮件跟移民官解释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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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你就按这个解释就好,把你们当时的逻辑和茫然说清楚,不是啥大不了的事儿
祝早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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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
我们想等周一直接打电话去跟移民官说,怕email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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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官没有发PPI给你对吧,只是邮件?
那你写封邮件回复比较好,我觉得电话讲的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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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他发了份word档案给我,就是word里面问我这些。我反倒怕email解释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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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Email,当然你也可以打电话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