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关于家庭团聚在T1下的申请
在新西兰
想请问一下各位关于家庭团聚在T1下的申请,我想用母亲的海外资产来申请。
母亲当时在09年在新西兰买了一套房产,转到新西兰的银行50万,可以用这个来申请吗?
还是一定要在收到移民局邀请信之后再把现金转入这边的银行才有效?有没有一个时间上的规定呢?
ps. 我已经递了EOI,刚收到邀请信,正在犹豫中,因为如果不行的话我们得想其他办法了。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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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也想問,幫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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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昨天打去移民局问了,这种情况是在settlement funds下面的assets,是可以申请的,不需要再转钱,转钱是针对于有50万cash的父母。只需要证明买房钱的来源是清白的就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