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under Partnership续工签的问题
在新西兰
我太太的工签10月就到期了,我们在2月的时候交了PR的申请,现在已经有CO了。
如果10月前PR还没下来,我们打算续签工签,如果续工签的话,我们还要再交一次资料吗?还是告诉他,我们已经在申请PR的时候已经交过了?
还有,2月份申请PR的时候交了我们在中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现有已经过半年了,我们还要再交一份吗?这两年我们一直都在新西兰,没有外出。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指点!谢谢
评论
我们PR没下来的时候 我老公续工签 就写信说明了 所有的资料都在residence application 里 告诉他 case number 然后一周就下来了。 祝LZ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