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求助关于配偶移民的问题
在新西兰
我和bf在一起有一年半的时间的时间了(男友是citizen),但是我们是今年二月份才开始同居。在这之前我们差不多每天也是在对方家里过夜,不过我们的信件还是寄到两个不同的地址,这样是不是很难证明?
我们今年三月联名买了house,五月搬进新家,所以可以提供同居证明的时间算起来到现在只有半年左右,联名账户也只有半年的时间。
请教大家我们这样的情况最快什么时候可以开始递交pr申请?一定要同居一年才可以递交吗?还是可以现在提交,提供充足的证明两人关系的材料。因为从递交到分到co可能也要几个月的时间,这样理解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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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也差不多时间的情况 打算11月底申请 那时候大概就9个月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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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策是应该同居满1年才递交配偶移民的申请,但是你可以提前一些交上去,大概9个月后可以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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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最好是12个月或以上再申请,移民局看材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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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解答。
如果9个月递申请,等分到co估计差不多快一年了,然后再补交那三个月的证明材料,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比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