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问斑竹关于永久回头的问题,亟盼回复,谢谢!
在新西兰
斑竹你好! 我想咨询的是申请永久回头的问题, 请耐心往下看,帮我给出权威的意见,先谢谢了!
1. 2年中每一年住够184天的问题:
* 出境或入境当天可以被计算在内吗? 比如说我5月23日到达新西兰,23号这天可以算一天吗?(我在新西兰拿的PR)
*一年的周期具体怎么算: 比如第一个1年从2010年11月25日开始, 是到2011年11月25日结束还是24日结束? 相应的第二个1年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呢?
2. 关于在国内申请永久回头的问题:
* 如果满足每年184天,如果在北京申请还会被要求提供体检和未刑吗(如果在中国住了15个月的话会被要求提供未刑吗? 有人说只要满足184天的条件就不需要体检和未刑,是这样的吗?)
* 有人说在北京申请可以提前3天申请, 那么北京移民局的人是认为你是递交申请当天开始算呢还是提前3天开始算?递交的当天算第2个一年的最后一天还是第三年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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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猪,对于你这样拿了pr、可是却连在nz是否多呆一天都要斤斤计较,一天都不愿多呆的做法,直率地说,我很反感!你拿个pr有什么用!说得难听点:占着茅坑不拉屎,何必呢?!
所以我不会解答楼猪的问题。
其他人如果有这个闲心来帮你这类想法的人,我也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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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_398:}版主?
如果要准备答案我从来直接是打去移民局问要准备答案的。
英文这两句不成问题吧?只是几个简单的问题。一个电话就搞定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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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中每一年住够184天的问题: 出境或入境当天可以被计算. 比如说5月23日到达新西兰,23号这天可以算一天. Other questions, please call me on 09-5341728, Richard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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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是个好主意!
我会去问的. 实在没有想到某些人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在没有了解情况之前说一些过激的话, 我也很反感这种人!!! 不知道你给的那个图标是不是安慰我的, 我就那么认为啦! 谢谢你!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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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是给moto345的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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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对于一年的周期究竟是怎么算的也很好奇。。。
一般好像移民局都说是从再次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的12个月,好像,移民局都是从后往前倒的,不是像我们这样都是从前往后算得,所以,应该说是再次申请日期很关键吧。。
关于在国内申请的问题,可以直接发e-mail问北京大使馆[email protected] 他们都会回的,虽然答案简单的要命。。。
至于见习斑竹,个人认为,这样回答真的有失偏颇!每个人情况不一样,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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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理解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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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这位版主还在见习阶段,估计应该没什么可能会转正,版主的责任尽不到就算了,请不要利用自己的职权,来抒发自己片面的观点来职责其他人,因为你不知道其他人的其他人情况,我想别人在这里发帖也是因为想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听别人的冷嘲热讽,希望版主能好好的自我检讨更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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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BZ的回复原话,重点不是楼猪两个字.
楼猪,对于你这样拿了pr、可是却连在nz是否多呆一天都要斤斤计较,一天都不愿多呆的做法,直率地说,我很反感!你拿个pr有什么用!说得难听点:占着茅坑不拉屎,何必呢?!: {' @0 V) g/ y
所以我不会解答楼猪的问题。
/ U1 S# |& W1 v% n0 V$ k$ K2 R# G其他人如果有这个闲心来帮你这类想法的人,我也不介意
什么叫反感,什么叫你拿个pr有什么用!说得难听点:占着茅坑不拉屎,?
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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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发帖的不是想解决问题?连机场啊出发啊这1天日子都要算个清楚、就算计着怎么才能不呆在新西兰的pr,你不反感我反感。这样的帖子哥见多了,也见过把日子抠得紧巴巴的回过头来求爹爹告奶奶地求助来的。
lz(现在明白他是论坛新手,气量小,忌讳被人称楼猪,俺改口)点名要版猪回答,所以我回复讽刺了他。该帮的——比如技能移民真正需要帮助的,我不懂也要去了解或者抛砖引玉,设法解答他/她的问题。
我讽刺那种人,你也跟在屁股后面跟着受伤了?重伤?!内伤外伤?
"版猪的责任”?"利用自己的职权"?从何说起?版主才有职权发言?才能冷嘲热讽?还是说我利用版猪职权压制你或者lz说话了?
我骂这种人,不是因为是版猪的身份。
我热心解答真正需要帮助的技能移民的,也不是因为我是版猪的身份。
你做过什么?帮人扣帽子?
你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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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就不多发表意见了。楼主,最好不要掐着日子,最好每个半年多呆一些日子。曾经听过的一两个例子,就是因为时间正好多个一两天,移民官会质疑你的目的的,有可能不给你回头签的。不要因小失大。
版主,同情你哈。。。知道你当时都不稀罕当这个版主的,也说了你很直接的。。。还是支持你当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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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嘛...........我想移民局的移民官也很难回答,一天也好,两天也罢,我估计是不是要把办理手续的当天算在里面,可能相应规定也没有说明!
总之这个问题很复杂,劝楼主还是不要斤斤计较,毕竟新西兰的空气比国内的新鲜啊。。。。是不是,要不拿PR也没意义了。
恭喜楼主申请永久居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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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西兰多呆几天,多过184天,然后再回国申请永久,我是这样做的,觉得保险一些。特理解楼主回国的心情,因为我也是,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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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都有道理,大家就不要吵了。我觉得版主是直接了点,但是他的话没有错!不过LZ也是上来问问题。没有必要一竿子打死~~管好自己不久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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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郑重表示本人反对“典当”童鞋屏蔽我的回复——你屏蔽内容的直接后果就是掩盖了事实,会导致别人看不见引起lz不爽的具体内容,会认为我的回帖真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东!
不知道是我没有说透彻还是部分人的理解有问题?!
既然大家要辩论,索性就说得再直观些,免得有些理解能力有障碍的人表现出一副包容万物却反复对我指手画脚的毛样。
我在回复里明确说的是针对lz那种“连1天都不愿意多呆、连出入境以及机场等等日子都要算计在内”的情形,我并没有针对说它该不该呆在nz或者中国——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呆在nz,没有人不理解!
我在回帖里说得很~~清~~楚,我看不起的是lz那种把移民局规定的最低天数算计得一天都不剩——连出入境或者机场日子都要计算进去,意义何在?!我如此反感这种人,不是因为他呆不呆在nz的问题,而是觉得他们把日子“算计”(不是“计算”!)到极致,到时候万一移民局不是这么看这个天数,你怎么办?你最后还得重新"坐监"!然后你又来哭爹喊娘埋怨别人!
之前我印象中已经见了这样的帖子(感兴趣你们自己搜),就因为对到底是183天还是184天的日子太算计、太抠门好像不得不重新坐所谓的“移民监”,在坛子里抱怨和委屈。
对那类帖子我之前也一直好心提醒大家不要把184天的抠得太紧,一定要多留几天余地,不要自己找抽!事后抱怨就没救了。这是我讽刺lz有这类想法的初衷。
lz 可能是bbs新手,所以受不了我的“楼猪”用语,我表示歉意,但我的初衷就是通过讽刺lz,把移民监的日子别算计得那么紧,以后可能吃亏,就像有童鞋提醒他一样“版猪是好意”。
可是有类似想法或者自以为自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的某些个人,就对版猪挥舞大棒,摇唇鼓舌,想把我吞了,偏要上升到某个高度加以围剿,要灭了我?哥觉着你嫩了点,因为你站的“道德制高点”还不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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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版猪的身份,与我的发言无关。有小朋友说我应该引咎辞职,以为哥稀罕这个版猪头衔,要么你太看重这个头衔,要么就是你不了解哥。
我做版猪,绝对不希望自己只是做个删删帖、对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毫无启发的人——有时候有些启发和帮助的话语也许不入耳,可是却真能帮到你。不做版猪,如果我有时间,我一样会热心地、力所能及地解答那些彷徨无助的朋友的问题。
在管理员招聘版猪的时候,也有一些童鞋推荐我,我都坚辞,原因之一就是觉得自己爱憎分明,性格直,对不合理的做法想法会单刀直入地加以驳斥,会让很多人下不来台。后来过了好长时间,大概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管理员也直接发信问我愿不愿意做,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拒绝人家就太过份了;加之自己觉得作为版猪,也许更能帮助更多的人,于是我接过了这个“热乎乎”的山芋,滥竽充数来了。
如果大家都认为版猪的身份不该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更不该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当然更不能用讽喻的手法挖苦别人,那这样的版猪俺不做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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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管理员同志解除我当时回复的屏蔽。
大家都可以对照前后文和所有回复在这里发表看法和辩论。
还有,请lz告诉我你问“2年中每一年住够184天的问题:
* 出境或入境当天可以被计算在内吗? 比如说我5月23日到达新西兰,23号这天可以算一天吗?”
的出发点和意义。
那些认为和lz一样身心和自尊受到“重伤”的人可以把你们如果移民局规定“移民监”是184天,你们就不能在nz多呆哪怕一天的情况和原因具体说出来,让大家来帮你评判和分析,看你们是什么样一种“条件”不允许你们哪怕呆185天!
下面从lz 和那几个聒噪并“围剿”本版猪的人开始,然后是那些隐性的、具有类似想法的童鞋,不服气认为我言辞大为失当的,都可以来这里和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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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的留言是解除了,可是警告呢?可不能平白无故被警告了啊?至少出来道歉。要是我上班没做错事,BOSS無緣無故來給我一個WARNING,我不把他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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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警告没有错,不需要任何的道歉,也不需要给你任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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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做錯,為何將屏蔽的留言解封?既然你不願意解釋,你應該在奉行專制管理了?我還沒聽過什麼專制政權判了冤假錯案會由當時的領導人自己推翻的。既然你推翻了自己的判決,是否證明你的警告也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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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我已经很清楚的告诉当事人了,我没有必要和你解释。这里没有什么专制,也没有什么冤假错案。给予的警告也是让版主注意说话的方式方法。
最后我没有必要和你解释什么,这件事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你要是喜欢玩你自己一个人去自娱自乐吧,我没时间陪你玩,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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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还是直接问移民局比较好.
见习版主是个性情中人啊,不过脾气是大了点.建议还是说话委婉一点,
尊重他人,也使自己免除不必要的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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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来就先看了管理员的短信,并作了回复,没想到管理员还在这里和人为我的事争执。如果用那些“群众”的观点,作为版猪我讽刺了别人不对,甚至被你警告;管理员你的层次比版猪还要高一级,更没必要和论坛成员说上面那些讽刺的话语。是不是?
楼上的“寒夜”童鞋,我谢谢你的仗义直言。警告神马的我不在乎。其实我自己也在反省,直到此刻都没有觉得有什么太过份的地方,所以我不会因为警告就妥协。
这个论坛里就是因为仗义执言、敢于勇敢地对不良现象说不的人太少,所以个别无良中介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移民论坛里也敢吆三吼四,大方行骗,许多人遭受金钱和时间损失。
我无意把自己打扮成个正统的正人君子的形象,更无意于做个顺从的版猪,所以不会因为个别人的反感就屈服。
至于楼主,他也在他特意另开的那个帖子里做了总结性的发言,若他不纠缠于此,我也没必要和他继续纠缠下去。
为了避免招致很多不能长期在nz居住工作的人对我的回帖理解错误,从而误解我的本意而憎恶本人,我再次把我的观点称述于下,请各位对号入座:
1.拿了新西兰PR,有木有?
有!则请继续对号:
2.不能呆在NZ,有木有?
有!继续对号:
3.对于184天的“移民监”一天都不能多呆!包括出入境之类的日子都必须算计在内,在nz多呆一天都不能的,有木有?木有。——那我讽刺的不是你。
稍微有点脑子的童鞋都可以想想:你如果紧扣那个移民局规定的最少“坐监”天数184天来出入境,而航班延误是常有的事,如果转机,耽误1天或者2天是绝对可能的,到时候你也许就差那么一两天不够规定的最少移民“监”,你是不是得不偿失?
我思来想去,始终想象不到为什么有那么多像楼主那样的一些人一直在打听这样的问题是处于什么情况下多一天都不能呆!
如果上来问这个问题的人你能把你的实际情况说出来,大家觉得合情合理,那我也可以消除这个疑惑,我也增长点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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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儿....大家都是性情中人...可以理解你.....事实证明,这个论坛里,被骗的傻子比比皆是........一波又一波...永不会消停的!
对于此问题,我是怎么看的............你就是你,真没必要为别人,尤其是SB们去改变什么~~~~
做斑竹从来就是件吃力很不讨好的事情...如果你认为你已经做好了.,尽力了....问心无愧了......别人说什么...当成放屁都还闲多! 事实本来就是如此!
要不是由衷地感谢那些曾在论坛里无私的帮助过我的人,例如白雪,Sun和Micheal2004等等(汗可惜现在他们都不来了),并且学的东西也跟法律有些关联,可以帮助到别人的话....我也才不会来这论坛鸟那些SB呢!!!
总之还是那句话,吃力不讨好....来这里,有礼物发还是有工资领阿?! 你不做反倒还好....你要是做了,有些人还会鸡鸡歪歪...这也不行,那也不是的.......鸡蛋里挑骨头和钻你牛角尖.....你以为是你们自己家人!...虽然不求能说一声谢谢....但是,别一点很琐碎的小事儿就拿出来编剧本就好了....不喜欢的东西,直接PM他说不喜欢,这没什么不可以的....没必要摆上桌面来闹的沸沸扬扬的.......斑竹也不是能人,不可能完美...别人都是拿着空余时间出来帮别人的....大家多给些体谅和宽容会比太钻牛角尖的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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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兄弟所言极是!你看得很清楚,的确如此。
不过,也许经历了这次争吵,我会努力地做个顺民吧,尽可能做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样似乎比较讨人喜欢。再现实地看,我也要养家,本来时间都很紧张,为了一个观点被一些个人恨之入骨倒罢了,还连连被人警告,心中难免有被人“出卖”“抛弃”的感受。版猪之位,如果“典当”管理员坚持她自己的看法,为了和谐”,我就请辞。
楼上有人说我我“脾气大”,对强势、对那种根本就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我岂止脾气大!我简直就是痛打落水狗;可对于真正需要同情和帮助的人,我会托盘而出、倾心相待。
有什么问题,只要不是涉及到很隐私的东西,我都愿意也希望你说出来,让大家评述。我不怕争论,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还有,我相信像你这样爱解答疑问帮助人的人,一定不是仅仅因为得到过别人的帮助,而是骨子里具有的悲天悯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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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我的确是比较蛋疼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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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什麼叫和我沒有任何關係?這裡是公共論壇,我註冊了ID就是這個論壇的一份子,看到有不公平的事情發帖質疑有什麼問題?按照你的邏輯,在路上看到有人搶劫強姦要不要報警?要不要喝止?一個失去監管的社會和政府會變成怎樣?
第二,如果LOVEGAME的“過激”言語造成網友不安所以要警告,那你現在的傲慢留言回應同樣令我膽寒,而且我覺得你比LOVEGAME的留言惡劣萬倍,那你是否至少給自己書面警告?
第三,你的警告是基於LOVEGAME發言不當,而你認為他發言不當所以屏蔽了他的發言。後來不知何種原因,你消除了屏蔽留言,我認識你是覺得他的發言沒有不當所以消除屏蔽。既然他發言沒有不當,何來警告一說?
第四,這裡是移民版,我相信來這裡的人不是求助就是幫助別人,沒有人覺得來這裡好好玩,而你認為我質疑你的判決是玩?你的判決遭到質疑就立馬擺出高高在上的樣子口不擇言打官腔,撫心自問,你是否覺得自己還有資格做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