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无良中介。。。
在新西兰
朋友通过奥克兰某中介千辛万苦拿到身份,本来是件很高兴的事情但是聊天的时候说刚申请的时候中介告诉他不要把男朋友放里面这样会影响申请,要朋友自己先申请 之后再把男朋友通过配偶申请下来。。。 朋友居然信了。。 现在老公还拿着工签。。。
我真搞不懂哪有中介这么建议申请人,有男朋友/配偶的难道就不能申请了?!! 我从来不觉得这还是影响主申请的申请。。。 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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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中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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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个很大的,大家都知道的。。。有时去去其他城市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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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成那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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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bad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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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新移民留学
对啊 听了真的很气。。 本来很少上来说这些的 但是已经不是一个朋友这么被他们建议了。。。现在的中介真的是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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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可以的话尽量自己DIY吧 差什么材料移民局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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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事之前,中介总把自己的办事能力神化的如果仙人一般........无所不能,还可以如假包换!!
等到要办事了,中介就跟条虫似的...什么事情也干不了....但这个其实也没什么关系...因为根本不会阻碍他们去赚你的钱.......他们会盯着你的口袋,然后估摸着在帮你fail掉这个case的前提下,如何还能挣到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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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对于那些中介们的建议,尤其是那种胸有成竹的建议....必须且一定要打起12分的精神......因为对于某些case来说,听中介就=去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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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中介一直都很操蛋的~~~非常不专业,没有责任...且非常虚伪!!
而且又一次,有个帖子这个中介还上来可怜巴巴的解释...跟在啃爹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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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上配偶是慢一点,,中介可能想找点拿到钱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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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宋颂
两人关系真实可靠就不怕了。。 也就是时间问题。。。 中介这么说朋友也就这么听了。。 我真搞不懂两人感情还经不起一个破中介的建议。。。 中介有问题。。 朋友也是脑子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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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0001
强烈同意。。 我能理解大家去找中介也是想买个安定。。。 但是一些很明显很common sense的东西有时候也要动动脑子想想。。。 本来我还不想说什么的。。 一个朋友这样。。 两个朋友也这样的。。 客气的是这两个还都听了这中介说。。。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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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没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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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tudyinghell
看的帖子多了, 以为配偶移民一定能下。。 结果一朋友就先办自己然后再给老公办。。 结果老公的移民给拒了 理由是当时申请自己移民的时候没有申报自己的配偶。。 所以大家不要以为配偶申请一定能批。。 有时候也要小心慎重。。 至于中介说的自己申请简直就是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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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you are NOT the good one ei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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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他如果听信别人或者无良中介说的单独申请比带上配偶更容易更快,因此在自己申请的时候不但不带上配偶,甚至不表明自己有配偶,那么即使自己申请下来了以后再申请配偶移民的情况下当然会被拒。
你朋友不知道这些,说明看的帖子还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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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是当时申请自己移民的时候没有申报自己的配偶"
配偶申请移民时必须注意,若当时其中一方在递移民申请时,如有配偶,则必须如实写上,否则会给日后带来相当大的麻烦!!
这就是为什么某些中介,尤其是那个中介如此操蛋的原因.....因为这种case带来的不只是时间和金钱上的浪费,这些倒是好说,还有很多不必要的,非常麻烦的后续手续和资料要等着你去做,而且最后能否成功仍旧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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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00001
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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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朋友递交EOI申请的时候,跟她的配偶可以提供稳定同居关系的证据吗?EOI申请对于可包括在申请中的配偶关系是有明确定义.
具备配偶关系要一起递交PR申请是常识,请你朋友自己来说详情好吗,她自己的情况我想只有本人最清楚.
传话可能会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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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什么的中介,骗了我们不少钱还没办下来,郁闷。最后还带你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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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让人 {:7_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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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具备配偶关系的申请人不一定非要同时一起递交申请.....配偶申请人也可以随后申请.......
但是如果是明确的配偶关系....即便双方之间的关系还不是那么稳定...但只要是当事人双方已认可的关系.....那么最先提交申请的一方必须在其申请表上declare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申请表上面必须申明有配偶以及相关信息...........但是对于是否选择同时申请或者随后申请这个可以因人而异!
否则,如果最先申请的当事人不申明其配偶的相关信息,在随后的申请中,尤其是随后很短的一定时间范围内会变得相当麻烦~~~~因为到时移民局会假设第一申请人只是一个单身(因为事先申请中并未明确声明其配偶关系),但是其随后的配偶担保是以cheating欺骗的方式来担保另一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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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别人来说其他的情况!从你回答的“具备配偶关系要一起递交PR申请是常识”这句再次印证你们的水平和人品实在不行!是不是蒙人蒙到最后自己都把它当成了“常识”?
移民局政策哪里有类似要求或规定?能拿出你们遇到的实际case来探讨吗?
再说,对照我自己的经历而言,我曾经咨询你们,你们亲口告诉过本人先申请Pr,然后再申请配偶团聚移民的。怎么现在对楼主说的case你又辩解说“具备配偶关系要一起递交PR申请是常识”?!对于你们这样明目张胆地欺骗和糊弄人,我想问:
“成功移民”你们作为移民中介到底有没有作为中介不可欺上瞒下的常识和移民代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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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的意思是如果两人一起申请,它就只能赚一个CASE的钱。但是分开申请,它就可以赚两个CASE的钱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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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说的.........他们在估摸着如何帮你fail掉这个case的前提下,还能赚到最多钱~~~~对于某些case来说,听中介就=去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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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人上来发帖也就是宣泄下对无良中介的不满和愤怒 也没有指名道姓说是哪家 意在希望现在在办理身份的朋友自己对自己的将来好好考虑和慎重选择。。 但很明显大家也都知道哪些中介好还是不好。。 所以希望申请的朋友们一定要小心
祝各位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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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_∩)O谢谢 楼主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