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急问几个关于关父母团聚移民的问题
在新西兰
在帮父母办团聚移民和三年多次往返,几个问题想请教下大家:
1. 申请移民的表格要求主申请人详细的工作历史,副申请人的也要吗?
2. 申请多次往返的表格里要求填写入境和出境的日期(Date of Arrival; Date of Departure), 是填6个月的,还是填18个月的离境日期?
3. 最后一个问题,我在2009年8月24日离境,2010年2月20日再次入境的,我是2007年7月25日拿到PR的。大家帮我算算,我2009年满足184天的要求吗?(不确定当天入境和当天离境怎么算的)。。。
跪谢大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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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好心人可以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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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也写上吧。
2。你先写6个月的就可以了
3。2007年7月25号到2008年7月24号为1年,2008年7月25号到2009年7月24号为第2年。2009年7月25号到2010年7月24号为第3年。我帮你大概算了一下,你住了大概190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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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斑竹帮忙回答疑问哦~
确定了下,放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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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发现原来帖子里的入境时间写错了,是2月20号入的境。
有没有好心人能帮我算下有没有184天啊?
我自己算的没有问题,但还是害怕,要是因为这个原因申请被退了也太郁闷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