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有关签证的问题~好心人进哇!
在新西兰
情况是这样的,移民局收到我的移民材料(配偶家庭团聚)是2011年3月7号,然后3月21日退回了材料,理由是表格没有填全,要我填了以后再提交上去。但是后面还请我注意,我的旅游签3月16号过期,说我在申请PR的同时需要有合法的身份。
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直接填好了表再交上去呢?还是先续签旅游签,如果是要续签旅游签的话,好像一次最多9个月,我已经9个月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哦?
谢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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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under partner的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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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现在没有效签证了
我还能申请工签么
容易的事情被我搞复杂了
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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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需要略加解释,虽情况属实并在情理,但要以完整清晰地行形式呈现给签证官。
递交的同时,可以以多种签证的形式等待PR申请。
如果是旅签,要看你之前9个月旅签的申请时间,和资金担保情况看是否可以延签。
或者如楼上所说,一并申请工签。
如愿了解详情,请联系: QQ:182106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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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的PR申请有没有被退回来,你都必须保证自己持有有效的临时性签证才能合法待在新西兰。目前你的旅游签已经签了9个月,最好的选择就是申请配偶类别的工签。另外overstay的情况需要一些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