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请教各位达人关于担保配偶拿PR的问题
在新西兰
我是PR,在国内有结婚对象了,我想请教一下如果我在国内和配偶登记结婚了,担保她来新西兰拿PR,我们是不是必须要在一起住满一年的时间我才有资格担保她呢,移民局才会开始在一年以后审理case呢,还是说不需要住满一年移民局就可以开始审理了呢。我是听说如果是在同居未婚的前提下必须要住满一年移民局才会开始审理申请,但是在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住满一年这个条件是必须的吗?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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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顶一个,希望高手解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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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要住满一年吧,不过可以先申请一个OPEN工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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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申请一个OPEN工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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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同居满一年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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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回答,不过我有两个朋友,都是已经登记结婚的,他们没有跟配偶没有住满一年,但是有结婚证,并没有说是同居一年以后才开始审理申请的,移民局也给他们提前批了,呵呵,现在有点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