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请教这段英文的意思。
在新西兰
“have been a New Zealand or Australian citizen and/or the holder of a residence permit or a returning resident’s visa for at least three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the date their registration is received by Immigration New Zealand”
是关于担保父母所需坐移民监的要求。这里主要是想问后半句。
还有这句
”in each of the three 12-month portions within that three-year period, have spent a total of 184 days or more in New Zealand.“
这three portions 起止时间是我PR贴纸那天算吗?谢谢大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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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記申請(移民局收到申請)那天開始往前算,是否已成為至少3年的新西蘭或澳洲的公民,或/和 居民簽證的持有人
2. 在上面那裡提到的3年期間,每年都有184天或更多的時間在新西蘭
是從申請那天開始算,往前3年,而這3年你是新西蘭/澳洲的公民或居民,每年在新西蘭不少於184天:
e.g.
(1) PR是2006年3月1日簽下來的,07-09年這3年,每年都有至少184天在NZ,不計其它條件,那麼在09年3月1日開始就有資格擔保親人。
(2) PR是2001年3月1日簽下來的,現在是2010年,而且每年都有至少184天在NZ,不計其它條件,現在任何時間都有資格擔保親人;
(3)PR是2001年3月1日簽下來的,但在2009年那年,沒有在NZ住滿184天,那麼時間條件就不夠了,就沒有資格擔保親人,必須下一個3年居住條件滿足才能有資格擔保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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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記申請(移民局收到申請)那天開始往前算,是否已成為至少3年的新西蘭或澳洲的公民,或/和 居民簽證的持有人
2. 在上面那裡提到的3年期間,每年都有184天或更多的時間在新西蘭
是從申請那天開始算,往前3年,而這3年你是新西蘭/澳洲的公民或居民,每年在新西蘭不少於184天:
e.g.
(1) PR是2006年3月1日簽下來的,07-09年這3年,每年都有至少184天在NZ,不計其它條件,那麼在09年3月1日開始就有資格擔保親人。
(2) PR是2001年3月1日簽下來的,現在是2010年,而且每年都有至少184天在NZ,不計其它條件,現在任何時間都有資格擔保親人;
(3)PR是2001年3月1日簽下來的,但在2009年那年,沒有在NZ住滿184天,那麼時間條件就不夠了,就沒有資格擔保親人,必須下一個3年居住條件滿足才能有資格擔保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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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拿到PR三年后才能有资格担保父母移民
2。在你递交父母申请前的三年有没有每年呆够18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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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AVIATOR,按照你所说的第二条,从2001年到2010年,每年都要住满184天吗?不是说连续三年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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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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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2月11批准的PR,请问如果我要在2012年申请我父母(至于为什么不2011年申请有私人的原因),无论哪一天申请,我必须保证 2009/2/11---2010/2/11,2010/2/11------2011/2/11,2011/2/11-----2012/2/11 在这三个时间段内住满184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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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只关注呀?麻烦也回答一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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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觉了都,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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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
哪里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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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百褶裙
對,就是在你遞交申請時之前的3年(3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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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 是这个意思
three 12-month portions
根据你的case就是指这3个阶段: 2009/2/11---2010/2/11,2010/2/12------2011/2/11,2011/2/12-----201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