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探亲签证关于亲属关系公证的问题
在新西兰
看到轮坛上有帖子说帮家人申请探亲签证的时候用的是以前的亲属关系公证件,说是永久有效的,是这样吗?
我现在有份2001年的亲属关系公证, 证明老公和他姐姐的亲属关系,但是公证件上当时申请人是老公,关系人是他姐姐. 地址都是以前的,那现在应该她姐姐是申请人,他是关系人了阿? 如果国内用户口簿的话他姐姐已经嫁人,不在一个本子上了,查阅了网站说,如果" 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证明信参考样本中“域外亲属关系”一栏要求开具". 我们的这份2001年公证件还能拿去用吗? 或者还需要我们寄护照复印件吗,关系人写新西兰地址?
因为上班族人气最高,所以在此求助阿~~~
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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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有类似情况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