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关于同居证明
在新西兰
我正在帮国内的女友办配偶类别访问签 我以前和女友在国内同居过半年 当时国内的租房合同还在 这个租房合同一定要在公证吗 因为公证处需要当事人都在场 而我已经在新西兰了 所以目前无法公证,合同上有房东的联系方式,我自己翻译然后递交移民局可以吗?
请有经验的朋友们指教
谢谢了!
评论
我觉得应该不用公证吧。合同一定要翻译成英文,不过翻译的话最好找个翻译社做。
评论
不需要公证
还有,建议楼主从国内申请,因为如果东西很多都是中文,这边的移民官会要求你把很多重要证明都送去移民局认可的翻译公司翻译。
楼主完全可以直接从国内申请
申请表格楼主可以填写好,寄回去叫女友签字即可
担保表格楼主可以在这边填写好,JP签字,一起寄回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