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嘮叨文,慎讀〗
26/11/2018生效的移民局政策更新 後續
有關上週政策的更新,大部分的咨詢者都是集中的關心以下問題:
“我現在拿著open工簽,能再申請兩年嗎?”
“我現在拿著僱主擔保工簽,怎樣轉回open工簽?”
“如果我讀了一個研究生,拿了3年open工簽,再讀一個碩士,能再拿3年嗎?”
總結一下要點,希望大家必須理解為一個“過渡性”的政策,條文中也已經指出,某些可以獲得額外1年open工簽的情況,比如在 奧克蘭地區 以外完成兩年大專,那必須要在31/12/2021或以前完成課程,所以,這也意味著到時候會有再一步的修正。
個人比較關心的是,大家會不會好好利用“補償性質”的open工簽?大家如果找到工作,請務必簽訂合同(Employment agreement, job offer, job description),哪怕不需要用來辦簽證,也起碼可以有明確的文件可以證明你的工作經驗,短期來說,滿足更好的僱主,長遠來說,技術移民提交一刻可以用作 skilled work experience的加分。
注意,是skilled的工作經驗,那當然是要按anzsco列表中,技術含量1-3的工作,並符合你本身新西蘭認可的學歷背景/技能工作。
最後,為證明我是真的把所有提供過,有關移民局方面的訊息,都是按條文而非信口雌黃,存在敷衍或忽悠,圖3的截圖,早在8月份已經跟咨詢人提及過有關每年11月的工資要求調整。
恕我不是太多時間每天看所有網絡平台的熱帖,我是真沒有看到有人提及到這一項,新西蘭移民局的operational manual的SM6.20j說的清楚明白。所以,要滿足移民分數160並不難,難就難在,open工簽時間越長,越耽誤時間,而找到對口的工作,起薪點距離移民局要求越大,日後遞交技能工簽(Essential skills work visa) 或 技術移民 (Skilled migrant),要工資合理地達標就越難。
最後,題外話一句,打算向我咨詢,或已經向我咨詢過的朋友,應該清楚我並不是那種因為擔心跟你詳細解答過了問題以後,怕賺不到你的錢,所以解答的有一半不沒一半,或嘗試誤導你,因為經歷了長時間給看待為公眾24/7咨詢平台的日子,我也已經盲目了,我只但求一點:
不要人云亦云,把沒有官方根據的平台帖子預測,製造混亂發災難財的流言蜚語,甚至同學/朋友的情況,作為向我咨詢的源頭。每個人情況都不大一樣,我只會根據條文法規,還有你的情況來跟你回答,扯上我的朋友怎麼怎麼樣,為什麼我不是怎麼怎麼樣的問題,在沒有了解你朋友的情況底下,我是沒有辦法回答的,也把本來就義務回答的問題,變的事倍功半。
新西蘭移民局,有理可尋,有法可依,並不會按你的個人思維去批簽證,也不會看你不順眼而拒簽,也沒有某些中介所說的,跟哪位大官有鐵一般的關係,可以給你走個後門然之類。否則,移民何用,沒有法治之地,普通市民可以無故被捕,畢生財產可以一夜蒸發。所以,還是按法章條文去規劃你的移民之路方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