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海关总署:iPad按5000元征税是“为方便旅客”
在新西兰
针对近日iPad千元进口税被指过高的风波,海关总署昨日作出回应,称iPad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海关总署称完税价格按规定
海关总署通过媒体发布了《海关总署就进出境旅客所携物品验放标准答记者问》。根据中国广播网昨日刊发出的问答内容,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对旅客反映的iPad不到4000元,但入境的时候海关要按5000元征税的问题,做了上述回应。
黄熠还表示,由于对个人行邮物品的管理是以便利和简化为原则的,为了避免在通关环节因审定个人物品价格给旅客带来的不便,海关依据《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对相关物品确定商品类别和完税价格。由于商品购买地点、购买时间、具体型号的不同,即使是《归类表》中的同税号商品,实际成交价格也会出现差异,有的高于价格表中所列价格,有的低于价格表所列价格,这都是正常的。
他说,目前根据《完税价格表》规定,笔记本电脑适用的一般完税价格是5000元,这一价格兼顾了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高于5000元,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低于5000元的情况。
黄强调,会定期对《完税价格表》中常见商品的价格调整,使其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今后将进一步加快《完税价格表》调整和发布频率。
商务部人士指征税千元过高
iPad千元税风波备受关注,商务部相关部门也曾向海关总署发出了咨询函。此前本报报道,商务部人士对iPad千元税提出,海关规定与WTO规则有不相适应之处,体现在两点。首先,WTO《信息技术协定》要求IT类产品逐渐降低关税至零,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因此iPad的进口税率为20%明显过高;其次,iPad产品价格很多只要3000多元,海关对iPad计为5000元完税价格的规定与WTO《海关估价协定》不太一致。
昨日海关没有回应是否和WTO规则不一致,也没有回应汇率的质疑,对完税价格等问题的解释。
[案例]
腕上新表入关被征近万税款
在外企工作的王先生几乎每两个月都会通过深圳前往香港出差。前不久,他在香港购买了一块价格逾3万元人民币的意大利名表沛纳海(Panerai),入关时将其戴在手腕上,然后把本来佩戴的卡西欧手表放入了行李箱里沛纳海的包装盒内,不料在进入深圳福田海关时,海关人员以自带物品价值超过限额为由,征收了其30%的进口税,约9000多元,而且现场“不走运”的人并非他一个。
王小姐则遭遇了海关的退货处理。前不久,王小姐在美国的亲戚给她邮寄了一台ipad,不过8月她接到了浦东海关的电话通知,说由于ipad没有3C认证,不能入境,海关方面将作退货处理。
[机场调查]
旅客:并未出现特别严厉的检查
海关对进出境个人自带或是邮递物品是否更加严格了?
记者近日在浦东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随机采访了20多名旅客,大部分旅客都向记者表示没有接受过个人贵重物品的检查,少数被抽查到的旅客也都属于例行的安全检查。采访中,一名被抽查的旅客说:“就让把行李箱过了一下海关的安全检查设备,也没要求开箱。”只有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在随机抽查中,她有一台上次从国外带来的相机被海关扣了下来,不过随后也顺利地拿了回来,因为不是本次出境购买的,因此并没有被要求缴税。虽然浦东机场国际出入境都有海关检查,但是目前阶段主要针对安全方面的检查,对于个人贵重物品申报和检查并没有特别苛严的情形出现。
[海关解读]
新规调整的是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
上海海关相关人士表示,“9·1新规”调整的是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而王先生因名表被征税涉及的是进出境个人“随身携带”物品的管理措施,两者不是一回事。
对于进出境个人“随身携带”物品,海关方面一直是有规定的,相关规定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可以查到。上海海关机场海关旅检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海关有关规定,旅客从境外带回物品的价值如果超出5000元,要按规定交纳一定的税费。
对于王小姐碰到邮寄ipad被退货的情况,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有关规定,个人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一旦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如果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仍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并非所有个人物品都能免税入境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入境旅客仔细研读总署相关政策,海关人员的工作是严格依据规定执行的。“‘个人物品就可以免税’是一种误解,对于在境外新购的物品,是有一定的免税额度的,而相关政策也明确规定,对于旅客个人携带入境的物品,有二十余类不能享受额度之外的免税。”该人员建议有疑问的旅客参看海关总署网站《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对非免税物品进行查询。
海关规定,20种应税的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等。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20种商品,有的只是列举了那一类商品中较具代表性的名字,比如电视机、放像机,其实如投影仪之类的商品也属于同类商品,也需要征税。另外,海关关员在临检现场有“自由裁量权”。
看来中国海关的每年纳税额度没有完成就拿我们海外的人开刀了。当官的少拿几个,这些麻烦其实都可以避免。
所谓的自由裁量权。。。会引起很多人的遐想,实际上也是为临检员的私人口袋打开了大门,只要托托关系,你就自由进出。
仔细念念海关总署的规定,漏洞百出,很多漏洞可以让人质问,究竟怎么才算私人物品,怎么去算是不是带入境后还要再带出,系统法规不完善,便在最后加了个自由裁量权。可耻,可笑。老百姓的日子是越来越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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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国前在国内买的华硕笔记本电脑,那如果我回国的话,这个会不会被征税?我的是国内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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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出示买电脑的发票,应该就不会收税了。回国最后别带电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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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还是裸奔回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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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88002367
我也是耶!!!华硕!不知道会不会收钱呐……
算进5000RMB里面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