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全民开发背景下,怎么看待税务问题
在新西兰
一直有个问题 很多普通老百姓 可能买了两套或者三套大地的房子,每个人或多或少都问过,基本上都能分几个独栋或者多个联排吧
我的问题是 真的把自己家的地都开发了,建了很多联排(5–8个),或者四五个独栋,这种行为算投资行为 还是开发行为?什么情况下的属于 哪种?有没有人想过税务问题。
注意 注意 注意*️ 注册公司的房地产开发 不在讨论范围之内,我说的是论坛里普通老百姓,我们这种老百姓的建房属于什么行为?开发还是投资?
我是问了一圈了,会计也问了,说法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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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普通老百姓 可能买了两套或者三套大地的房子”
借帖问一下,在新西兰的普通老百姓大多都有2-3套大地的房子吗?那我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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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和投资? 这两个税率是一样的 有什么区别。。。你要是想豁免 那就要按自住房去做 你盖5个联排 一个个住满年限?不要想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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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哪算普通老百姓,我们撑死了是个穷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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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神,问的肯定不是一般人能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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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持有算投资行为 ,立刻就卖开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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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是地产精英,人人都觉得自己是李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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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会计补补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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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想怎么盖,税肯定跑不了,税务局这块现在重点盯着这块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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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普通老百姓(不过哪个开发商不是普通老百姓?)盖那么多套房,也算开发商,除非你说盖了之后不卖,全部出租,那就是投资房了,而且开发商是不是开发商不是看你有没有公司,IRD说你是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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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就要交税 就那么简单 可能地价那边的增值不用交税
还有你开始买这块地的意图是什么,如果是投资,哪怕过了明显测试 也有很大可能要交税
补充内容 (2021-9-23 18:10):
投资开发都一样的税 区别只有用个人名义还是公司 税务会不同
补充内容 (2021-9-23 18:11):
而且全民开发就和全球变暖一样 你觉得是就是 你觉得不是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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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缴税就缴吧,该怎么盖就怎么盖,哪有那么多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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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2套房子的话,谁来租房啊,没交房贷的租客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