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
故事简述如下
Amanda Stewart, 和房东签了无宠租约。但却养狗,狗在房子里吃喝拉撒,导致地毯全换(约$3000)。
租房法庭(Tenancy Tribunal), 接受该女租客违反租约的观点。但认为她是无心之失,所以无需赔偿。
详情可以看以下链接:
天维(中文):
http://news.china2au.com/na/zh/2016-09-18/226743.shtml
Stuff(英文) :
http://www.stuff.co.nz/business/83991645/landlords-concerned-about-tenancy-tribunal-precedent
还有一个问题。 这狗造成的损坏并非一时片刻,房屋管理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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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公平了,那个判的就是一个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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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养狗,有什么办法,起诉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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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合約有什麼用,法官自己不守法規合約精神,怎樣依法辦事。腦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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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样的话,无宠协议干嘛用的。有宠就找同意养宠的住房,签了合同缺违反了还搞得要换地毯却无罪真无语了。
明显是租客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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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的 justice system 真是一个大笑话。根本没有justice可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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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就是因為有這樣的房客我才開始買commercial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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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碰到这样的, 也没办法, 只能认了。 几年前就遇到过, 合同不能养狗, 结果房客养了狗, 把我全新的地毯毁了,问题是她还用漂白剂洗了, 更糟了。 两个门砸了洞。花了几千刀。当时是欠房租, Tribunal 判一周内搬出。我还给了她100刀 让她赶快搬家,因为他确实没钱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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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确实脑残,法律一定要证明主观故意,太不实际了,后果是房东以后对房客更严格,其他没有过错的房客就这么遭殃了,失败的法律就是这样,本来只要做错事的人买单,现在却是其他所有人为他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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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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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违反租约,法庭却偏帮,非常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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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把屋子烧了那个还可以勉强接受是无心所为。。。。 这个不让养宠物还养了难道不是故意吗? 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新西兰的法官也长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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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脑残帮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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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人的思维真是又愚蠢又简单。
这些圣母心的洋人总是单纯的认为“穷,弱”就是应该帮,就应该可怜。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那些人会穷会弱?
是因为懒!无能!依赖!
那些身强力壮的真的找不到工作?那些有工作的真的买不起房?那些能生一大串的能养得起狗的就真的必须睡在车里?
凭什么就要让着他们,供着他们,帮他们?
如果有人愿意租房给他们,他们应该感激和爱护,不仅不知足,还破坏,那活该被赶出来,活该睡大街!
真正应该帮助的,是刚来的移民,是那些暂时找不到工作,买不了房的人。
这里的人见识实在太少,这些法官们没有遇到厉害的,只会站着说话不腰疼,希望这个养狗的住到这个法官家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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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同意了... 上周看了一個documentary說一家四口的islander只找到一個一室的unit 房東願意租給他們, 他們說得房子又老又不好, 還有蟑螂....
媽啊, 有蟑螂是他們島民的衛生不好吧... 還賴房東.
Some of them really deserve to sleep on the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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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的所谓的法律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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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终判决吗?不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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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心地真好,还资助她。当房东不容易啊,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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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很明显的错判了,这种状况完全可以去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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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保护穷人没办法。法官有可能觉得你有房至少比租客生活好。不过出租前为什么合同不写明无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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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约里写明是无宠,但女租客带狗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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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法官就有点被狗踢了的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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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认同女租客违反合约。但就不判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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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法官还是觉得你在经济基础上比租客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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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怎么也是杀富济贫啊 对劳动致富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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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也得换地毯让租客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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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法官这么判的时候直接F...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