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关于出租房(间)是否被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管辖、
在新西兰
房东、房客(承租人)帖一直是FML的热门帖,正确的理解你的租赁关系是否被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管辖可以更好的帮助房东、房客解决纠纷。
首先感谢一下purpleapple的求是精神,如果不是purpleapple在另一个帖子里给Tenancy Information (0800 836 262)打电话,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可能还是错误的。为了反驳purpleapple的观点,虽然最后证明purpleapple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也给Tenancy Information打了电话,得到如下回复。
一共有三种常见租赁关系,分别为 普通租赁关系(standard tenancy)、寄宿屋租赁关系(boarding house tenancy)、室友租赁关系(flatting)。还有一种是 服务租赁关系(service tenancy),是员工向雇主租房的情形,在这里就不讨论了。
当你的租赁关系是普通租赁关系、寄宿屋租赁关系或者服务租赁关系时,你的租赁行为要受到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管辖。
当你的租赁关系是室友租赁关系时,你的租赁行为不受到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管辖。
请注意,以下定义与房东是否是房屋拥有者沒有关系,但是非房屋拥有者想当二房东(sub-landlord),需要有房屋拥有者的同意。
普通租赁关系(standard tenancy)
- 当房东将house整体租赁给承租人(家庭)时;
- 当房东将house的房间分别租赁给不同承租人,且房东不住在同一个地址下,且不符合寄宿屋要求(例如承租人在5人及以下)时;
- 当房东将house的部分租赁给承租人且房东依旧住在同一个house中,或者房东将同一个地址下的另一个house租赁给承租人且房东依旧住在同一个地址下。但是房东和承租人不共用/不共享house的设施(包含但不仅限于 卫浴、厨房、洗衣房、客厅、娱乐室、车库 等)时。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寄宿屋租赁关系(boarding house tenancy)
当房东将house的房间分别租赁给不同承租人,且房东不住在同一个地址下,且符合寄宿屋要求时
寄宿屋要求:
为具有一间或多间寄宿房间的住宅房产;
• 有供承租人使用的共享设施;
• 在任何时间中住有(或房东意图让其住有)至少6位承租人。
此外,承租人必须持续(或意图持续)居住至少28天,而且承租人必须:
• 有专用的卧室;
• 能共享的设施。
室友租赁关系(flatting)
当房东将house的部分租赁给承租人且房东依旧住在同一个house中,或者房东将同一个地址下的另一个house租赁给承租人且房东依旧住在同一个地址下。并且,房东和承租人共用/共享house的设施(包含但不仅限于 卫浴、厨房、洗衣房、客厅、娱乐室、车库 等)时。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关于Bond和纠纷处理
普通租赁关系(standard tenancy)
bond永远要上交给bond中心。遇到纠纷找Tenancy Services处理,可能要上租赁仲裁法庭(Tenancy Tribunal)解决。
寄宿屋租赁关系(boarding house tenancy)
当bond少于等于一周租金时,不需要上交给bond中心,否则需要上交给bond中心。遇到纠纷找Tenancy Services处理,可能要去租赁仲裁法庭(Tenancy Tribunal)解决。
室友租赁关系(flatting)
bond不需(不能?)上交给bond中心。遇到纠纷去小额仲裁法庭(Disputes Tribunal)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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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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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盲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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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要精华了。。。占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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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字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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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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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租肯定写合同, bond放政府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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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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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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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转到谈房说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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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地带,连tenancy那边的人都说得不明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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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理好清晰(ง •̀_•́)ง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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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ing house tenancy---房子至少有6个boarder,少于6个boarder就不能签这个合同?房东同住一个地址,就不能签boarding house tena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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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这么说的,你可以给官方打电话具体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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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扫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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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ing house是boarding house,相当于一种生意,不是什么房子都能当boarding house的,不合格的房子会被投诉的。
大量华人的分租房子的情况这里根本没讲,怎么就给精华了呢?我想不通啊。大部分华人把自己房子里房间出租,算boarding,既不是boarding house,也不是flatting. Flatting要分担水电费的,华人都是包。那个在税务上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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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分租,房东和房客住一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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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这个方式根本不受那个机构管,人家也就不解释。但是可以参考boarding house(千万别混一起)和flatting,近似于flatting的情况。
我个人觉得,拿tenancy act说事,告诉广大招房客分租的华人你要怎样怎样,属于严重严重的误导,千万别跳这个坑。知道有人楼下独立出入的房子招租,就来了一小妞带着洋人男友要租,价钱谈好以后拿着这个tenancy合同要和房东签,房东立刻赶走。因为他们这种了解本地规矩的人如果这么做,就是以后要讹诈房东。这种就只是boarder。不用签合同,不用上交押金,也可以收四周以内的押金,立刻出收据而已。不要自己吓自己,更不能自己还没弄明白就去吓别人。
我没分租,别找我的动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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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乱解释,这种东西解释不清楚的,连tenancy那边的人都说不清的。只有等被告了上法庭那天看运气好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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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子是父母的,我住在里面,我租给别人几个房间,那算哪种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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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你这种就是flatting,所以不受ternancy管,不用上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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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你这种就是flatting,所以不受ternancy管,不用上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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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沾边的问题,是不是所有的租赁关系下的出租收入都有责任给IRD上税?包括flat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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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果断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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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华人应该是第三种,以前洋人都是share的,后来华人房东多了,为了尽快找到房客就提出包了(要是都是分摊,那肯定租洋人的,因为还能锻炼英文),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事发生的原因。要是是share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极品房东房客呢?我来的比较早,所以一直认为华人房东提出全包对经济比较紧张的房客是个好事,所以限制多点也是可以接受的。洋人的homestay全包也是一样有限制的,什么洗澡不要超过10分钟,不可以带人过夜,不可以超过11点回家,多的去了。现在做了房东,更清楚房东都是很计较的,因为只要不缺钱,谁会愿意出租房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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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不错 顶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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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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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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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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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flatting的话,好像低于260一周并且所租房间在一半以下都不用交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