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这个帖子的启发,去了解了一下移民资产转移的事。
原贴 http://www..com.au/bbs/f ... mp;tid=1303218&
先是度年了一下“移民资产转移”,重点关注的是是否需要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委托国内的朋友去广州外管局咨询,先是电话咨询,说要去现场,因为电话没法说清楚。
去现场后拿了一份文件,里面说的还是很清楚了。有需要的可以看看。
具体的我也还没办
感觉已经便民了很多,主要就是2014年的政策,摘取相关的如下:
六、简化个人财产转移售付汇管理
(一)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由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取消财产转移总金额超过等值人民币50万元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的要求。
(二)取消移民财产转移分次汇出的要求。申请人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移民财产转移核准手续后,银行可在核准件审批额度内一次或分次汇出相关资金。
(三)取消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的要求。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财产,可选择其中一个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合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核准后可在银行一次或分次汇出相关资金。
(四)取消对有关财产权利文件(如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承包或租赁合同或协议、财产转让协议或合同、特许权使用协议或合同等)进行公证的要求;取消对委托代理协议、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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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正准备打电话去广州外管局问,审批时间为20天,然后要到银行换汇和汇款,估计要在国内呆30天以上。如果澳洲ATO询问,拿中国卖房完税凭证不知道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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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对外转移业务问答
1.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
简称《暂行办法》)所指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
移和继承财产转移两类,其他形式的个人财产转移不属于本办法
规范的范畴。
2.问:什么是移民财产转移?
答:是指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
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
出境外的行为。
3.问:什么是继承财产转移?
答:是指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
湾地区居民将依法在中国境内继承的遗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
行购汇汇出境外的行为。
4.问:哪些财产可以申请办理对外转移?
答: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
(1)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限制对外转移的财产,其
对外转移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
(2)涉及国内形势、民事诉讼案件的财产对外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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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审结前,外汇局不予受理。
(3)涉及国内形势、民事案件人员的近亲属申请对外转移
财产,应提供案件管辖机关出具的该财产与案件无关的证明。
(4)法律规定不得对外转移的财产、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
财产等的对外转移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
5.问:刚刚拿到国外移民签证,可以申请办理移民财产转移
吗?
答:不可以。此项业务的申请人必须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
取得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
民身份。
6.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购汇和向境外付汇需要核准吗?
答:需要向外汇局办理申请核准。
7.问:取得移民身份前户籍在合肥,打算把上海的房产卖掉
购汇汇出,应向哪里的外汇局提出申请?
答:移民财产购汇和付汇核准,由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
负责审批,即外汇局安徽省分局办理。
8.问:申请人继承境内遗产,应向哪里的外汇局提出申请?
若被继承人不止一人,需要分别申请吗?
答:继承财产转移购汇和付汇核准,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
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财产,可选
择其中一个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合并提交申请材料。
9.问:如果申请人无法回到国内,可否委托他人代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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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申请人应提交《暂行办法》规定的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
证明。
10.问:申请继承财产转移要提交哪些身份证明文件?
答:(1)申请人为取得外国公民身份的,应提供:
①申请人持有的外国护照或其他证明其国籍的证明文
件;
②申请人居住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在该国定居的证明。
(2)申请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
应提供: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
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②回乡证或者特区护照。
(3)申请人为台湾地区居民的,应提供:
①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
身份证明;
②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出入境证件。
11.问:继承财产转移业务的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什么?
答:(1)申请人或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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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
①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③经公证的申请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
④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
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财产转让合同或协
议、特许权使用协议或合同;
⑤被继承人财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
明;
⑦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其中(2)-(7)项验原
件留复印件。
(2)经外汇局核准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到银行办理购汇
汇出手续。
12.问:申请人可以提取外币现钞吗?
答:不可以。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汇后,应直接将外汇汇往
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账户,不得在境内提取外
币现钞。
13.问:财产转移可以分次申请办理吗?
答:不可以。
(1)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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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
必须一次性申请。
14.问:申请人可以分次汇出吗?
答:可以。经外汇局核准后,银行可在核准件审批额度内一
次或分次汇出相关资金。
15.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需要提供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吗?
答:需要。
16.问:税收证明由哪里的税务部门开具?
答:税务机关在为申请人开具税收证明的,应当按其收入或
财产不同类别、来源,由收入来源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分别开具。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已取得完税凭证的,
可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完税凭证,不需向税务机关另外申请
税收证明。对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 15 万元以下
的,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主要法规依据:
1.《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
行公告 2004 年第 16 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
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汇发﹝2004﹞118 号)
3.《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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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
13 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交部 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实
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09﹞9 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
限的通知》(汇发﹝2009﹞21 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
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 号)
7.其他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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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谁申请成功的吗?露脸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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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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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暴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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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后几乎无可能,只是一个拖字,根本就汇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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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以下的没人走这个流程,不到2个换汇额度就搞定了。
50万以上的需要提供证明,估计达到要求的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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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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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里的pr小青年是怎么动不动就拍下几个m的房子, 后方资金是怎么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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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做生意的朋友亲戚帮忙就简单了。我认识两个大妈都从中国调了几百万人民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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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第二条规定,似乎现金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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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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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是有在申请吗?可否分享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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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有人实践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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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移民卖国内房子的钱转过来而已,看文件是合法合理。不清楚的是:1.是否要消户口。2. 真的核准后银行能否一笔汇过来,根据招行文件第一年汇50%,第二年汇50%里的50%,满二年全部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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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的文件并不难,转移国内卖房款到国外需要提供的资料:
1.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 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申请人在外国定居证明原件
3. 房产证复印件
4. 售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售房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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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的文件,已经不需要分次汇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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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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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规定,实际是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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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在该国定居的证明。 就是 pr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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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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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到澳洲当地找国际公证律师公证PR或澳洲护照,然后去中国驻澳使馆认证,不知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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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现在还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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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各种拖,二是小心被各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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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1千多万转不过来,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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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提到公民,也就是说PR不能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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