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beiji.com/shownews.php?id=52013&fid=2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为部门规章,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为便利和规范个人财产对外转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的办法,共有16条,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几个重点: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
第五条 申请人办理移民转移需向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申请人办理继承转移需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申请人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可以代为接受申请材料。
第六条 移民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分步汇出。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过全部申请转移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1年后,可汇出不超过剩余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2年后,可汇出全部剩余财产。全部申请转移财产在等值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
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可1次或分次汇出。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
第七条 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办理移民转移,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移民转移的原因;财产收入来源和财产变现的详细说明等。
(二)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的《移民财产对外转移申请人情况表》。
(三)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移居外国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
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内地户籍注销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回乡证或者特区护照。
要换汇的且行且珍惜。
评论
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就是书面申请就搞死你
评论
哈哈,第一次1/2,第二次1/4,第三次1/4, 必须满2年才能全部汇完
评论
没有说是PR啊..只是移民了的...
而且这个必须是自己的财产...
评论
评论
评论
这个政策一直都有的
评论
是吗? 打心底就不相信中国政府啊
评论
如果是卖房的钱,要税票原件。但是国内卖房一般都是买方出双方的税费。所以说拿不出税票。
评论
如果是卖房的钱,要税票原件。但是国内卖房一般都是买方出双方的税费。所以说拿不出税票。
评论
如果是官二代你懂得的錢,能這樣操作嗎?
评论
那国政府都不值得完全相信
评论
一生只有一次,说白了就是彻底资产转移,切断所有国内的身份证明。不知道为什么这新闻改头换面又出来了
评论
不可能,不是才出来的重磅消息么?哈哈哈。
评论
因为,根据我个人悲观的预测,这条路很快会被堵上。
评论
哪里说过完全相信这种话。 中国政府是完全不值得相信
评论
合法收入,哈哈哈哈,光这一条就卡死多少!
注销户籍,又一条卡死!剩下的都是仨瓜两枣的全部满足每年5万美金的条件!
评论
是的呀,一直都有
评论
这个一直不都有人在用呢么,不会在程序上卡住申请人的。而且PR也适用,不用非得注销户籍。
评论
钱是自己的,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劲才能换出来
评论
因为中共管天管地管空气
评论
共产主义国家,社会主义,你的钱是大家的钱
评论
中国是国家资本主义,北欧才是社会主义
评论
请你直接将意见发给外管局,跟这里说有毛用啊。。。
评论
抗议有用吗
评论
对,跟我说有用。。。
评论
钓鱼执法,然后让你注销户口
评论
钱是你的,美元澳元储备也是你的?粮食石油黄金也是你的?你拿钱去买芯片,厂家就一定会卖给你?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