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正在寻找房产的租客表示,由于房东提出了非常可疑的要求,她拒绝了一个地方。
26 岁的吉尔·克拉克 (Jill Clark) 一直在悉尼努力寻找租房,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向她提供了一份租约,但有一个条件:在她出生的前六个月,电费账单必须保留在房东名下租赁。
克拉克女士告诉中介这样的要求是非法的,而中介则回答说这是“房东想要的”,此提议最终落空。
“不幸的是,有人会绝望地希望房产毫无疑问地接受这一点,房地产经纪人和房东都知道这一点,”她告诉新闻.com.au。
克拉克女士认为房东一直在试图利用首次购房者计划。
该补助金适用于购买 100 万美元以下房产的首次购房者。
申请人只有在有意居住的情况下才有资格前 12 个月必须住在该房产中。
Clark 女士认为房东希望将他们的名字保留在账单上,因此看来他们实际上居住在房子——而不是出租出去。
@jillie_clarkk 租赁房产狩猎 101 #rentalproperty #livingalone
♬ 原声 - Jil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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