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九号台新闻10月27日报道称,一封寄给悉尼一名租客的物业信在网上引发了愤怒,信上要求住户在阳台上摆放盆栽、户外家具和烧烤前必须获得许可。
这封信于10月24日发布在Reddit上,它告诉居民,“外观更变请求”对所有阳台面向街道的单元房业主和住户都是强制的。
信中写道:“由于目前有几套公寓待售或出租,我们必须尽可能地把这栋建筑展示得更有吸引力。需要批准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家具、烧烤设备和色彩鲜艳的花盆。”
该物业还告诉租户,“任何时候都不能从阳台上看到洗好的衣服”。“每个房间都有一台烘干机,所以没有理由在户外晾晒衣服。”
该Reddit用户称这封信“非常奇怪”,这得到了很多网友的支持。
有人指出,在电价上涨的情况下强制使用烘干机是“绝对荒谬的”。
(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但据新州公平交易厅称,物业可以发布关于如何展示房产的命令。
一位发言人说:“Strata Act规定,章程不得严厉、不合情理或具有压迫性。如果附则与该法案或其他法律不一致,则也不具效力。可以制定关于地块外观和在地块外部悬挂洗涤物的附则。”
点击此处,可查看物业可采用的附则清单。
点击此处,可查看业主法团可为其物业计划采纳的附则。
发言人说:“2010年住宅租赁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10)要求房东和他们的中介在租户签订租赁协议之前,给租户一份物业计划附则的副本。如果租户之前没有收到物业计划附则的副本,Strata Act 要求房东在租户签订后的14天内提供该副本。”
(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该发言人表示,只有地皮业主可以对物业附则提出异议,但租客可以向房东提出投诉,看看房东是否愿意这么做。
新州租户工会表示,对物业提出的任何争议都可能取决于“严厉的、不合理的或压迫性的”保护,这将是法庭的问题。
一名工会发言人说:“对于自住业主来说,违反附则的最坏情况就是罚款,罚款最终可能每天都有,而且会累积起来。然而,对于租房者来说,他们面临的是罚款之外的驱逐,因为这些附则确实是他们租赁协议的一部分。”
新州公平交易厅建议,与所属物业发生纠纷的人首先尝试通过谈判解决纠纷,然后通过公平交易的免费调解服务,最后作为“最后手段”,向新州民事和行政法庭求助。
(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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