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济总理Frank Bainimarama 的儿子在澳洲被起诉一系列家暴和打人罪名,下个月稍后时间会上庭。
Ratu Meli Bainimarama面临17项罪名,包括普通袭击罪,故意未经他人同意掐人脖子,伤人罪。
其他罪名包括跟踪/恐吓,引起他人恐惧,未经同意散布亲密照。
他10月13日要在悉尼西北地区Windsor法院出庭。
Bainimarama9月13日获得有条件保释。
http://www.sbs.com.au/news/arti ... australia/q1zbe8u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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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斐济总统没找关系? 媒体没让他们闭嘴? 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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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看啥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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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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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未经他人同意掐人脖子、伤人罪”——这个逻辑似乎很难理解啊,难道行凶前要征求被害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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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应该有经过同意掐人脖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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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来澳洲而没去中国潇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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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的确有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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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货应该去中国,保证啥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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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ntionally choke person without con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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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奇怪,英文这么表达没问题啊,中文就觉得怪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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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最近发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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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济人真豪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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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intentionally ”在这里只是强调、加重后面词的语气和程度,感觉中文不必逐词逐句都翻译出来可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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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成”蓄意致人窒息”更贴近英文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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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符合中文表达习惯,又尊重了原文,赞!抱歉楼主,有点儿歪楼了。希望后面大家保持队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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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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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king, suffocation or
strangulation in a
domestic setting
Section 315A of the Criminal Code (Qld) provides that a
person commits a crime if the person unlawfully chokes,
suffocates or strangles another person, without the other
person’s consent; and either
• the person is in a domestic relationship with the
other person;1 or
• the choking, suffocation or strangulation is
associated domestic violence under the Domestic
and Family Violence Protection Act 2012.2
------原文也有问题,直接choking就可以了,看这个criminal code解释就是没经他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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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文基本都是就是繁琐绕嘴。
Without consent没毛病,毕竟是有consented choking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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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是随便Google了一张带Fiji名字的图放上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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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的斐济制服武装人员是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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